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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圈偷逃税   为何屡禁不止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1-05-05 14: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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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艺圈偷逃税   为何屡禁不止

 


     郑爽,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演员,她接拍的电视连续剧《倩女幽魂》,片酬1.6亿,拍戏77天,平均一天208万。凭什么她能拿这么多,要说演技这个名词儿基本上是与她无缘。而真正为国家发展,而奉献着的科研人员们,却连这些明星的1%的收入都拿不到。比如我们十分熟悉的顶尖物理学家杨振宁,回国后被清华大学聘请为教授,年薪100万,杨振宁两年的工资不如郑爽一天的收入。 

    现在,上海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广电局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对郑爽涉嫌偷逃税款、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彻底调查。 

    大家不禁要问:为什么演艺圈“阴阳合同”偷税逃税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呢?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是非常严肃的,不能前后自相矛盾,前者表述“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可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后者又强调“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到底是犯罪还是没犯罪,追究还是不追究?

    因此,2018年10月,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被依法查处,其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阴阳合同”偷税逃税是经济犯罪,况且范冰冰数额特别巨大,从个人来说数额是全国之最,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可是范冰冰把8亿人民币一交和没事一样,一天官司也不要吃,这样做还会有震慑作用吗?所以郑爽这事,最后也是以被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而告终。

    2002年7月24日,晓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667.9069万元,被处罚金710万元,刘晓庆在狱中度过了422天。

    另外,针对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审核流程、电视剧“注水”和演员“天价片酬”等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电视剧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对该行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出台新的举措,恐怕有都是明星真的要下课了。结果呢?广电总局的《通知》成了一纸空文,根本没人把它当回事,也没有第二个“范冰冰”被查。

    理由很简单,因为刑法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谁放着罚款不交愿意去坐牢?大家都心知肚明,说白了,“阴阳合同”偷税逃税,如果不被查到(可能就没人查),就是运气,大量赃款进入腰包;即使查到,也只要补交就万事大吉。这就是“阴阳合同”偷税逃税愈演愈烈的根本所在。

    这一问题解决并不难,只要把刑法“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改成““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酌情减轻刑事处罚。”如果不改,演艺圈“阴阳合同”偷税逃税这违法行为永远存在,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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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 查查是否有保护伞?
    2021-05-06 10:19:31 0回复
    1
  • “凭什么她能拿这么多,”因为有那么多弱智。她与演技这个名词儿基本无缘,电视文化中的人们就是需要一种对于视觉和听觉都没有过高要求的表演,“电视展示给观众的主题虽多,却不需要他们动一点脑筋,”“重要的是图像要吸引人。”(《娱乐至死》)如果她有点演技的话,那些弱智倒不爱看了。
    2021-05-06 10:00:31 0回复
    1
  • 1989年当兵4年、年仅26岁的毛阿敏偷税漏税近4万元。当时的南京军区歌舞团给予毛阿敏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被关了三个月的禁闭。
    2021-05-06 08:05:59 0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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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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