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女性就业难需多方合力
近日,广东一女职工因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无独有偶,某女员工去重庆某酒店应聘时,要求书面保证“一旦怀孕就辞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倡导男女平等是新时代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就业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许多企业生存压力很大。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为3.7年,而中小企业只有2.5年。中小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往往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女职工产假、哺乳期工资照发。这对于一个效益不太好的民营企业,养一个“闲人”有一定压力,不执行则违法。从而致许多民营企业以种种理由拒录用女员工。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女员工就业更难。如何平衡企业与员工利益,使女员工就业不再难,笔者认为只要多方通力合作,难事也会得到有效破解。
一、女员工应树立自立自强意识,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工作能独挡一面,能力上做到巾帼不让须眉。企业生存与发展要的是人才,这样的员工哪一个老板不喜欢!从而使企业愿意录用、乐意留用;
二、政府应为企业减负,有关部门在建立与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的同时,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转到为企业服务上来,出台相关帮扶政策,对女员工比较多及运行压力大的企业,核减相关费税,合理消化企业女性用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三、企业应自律,提高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事的自觉性,树立企业经营不只是为了赚钱,也还有为社会担一份责任的思想意识,改变用工重男轻女的做法。
此外,地方工会和妇女组织,应加大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女性、支持女性就业的良好氛围,使女员工就业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