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启动“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倡导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开车要系好安全带。7月1日起,骑乘不戴头盔将面临处罚!
为深入推进《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全校师生、家长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习惯,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不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或超标、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不拼装、改装、加装影响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的装置。
3. 自觉抵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 ,不礼让行人,违规停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越护栏,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等不文明行文。
4.加强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从你我做起,文明出行,共筑城市文明交通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