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唐女士网上发帖称:自己的汉服证件照在进行婚姻登记时遭到拒绝。唐女士是一名汉服爱好者,此前她发现其他城市出现过汉服登记成功的例子,于是和丈夫拍了汉服证件照,尺寸背景等均符合婚姻登记照规范,但民政局给出的拒绝理由是该服装像戏服。对此,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此前无锡没有先例,因此未予同意。工而此前对“戏服”的表述不准确,年轻人追求个性化可以理解,后续是否会认可汉服证件照形式,还需要研究。
此帖发出,引起了网上的热议,笔者粗略浏览了一下,网友们多数认为:穿汉服拍婚纱照,一不违反民政部结婚登记证件照规范要求;二不违反国家或地方任何法律法规;三不违反公序良俗,据此,民政局拒绝理由不成立。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婚姻登记是最高级的仪式感,个性化不能突破法定“仪式”和法律的严肃性,所以,民政局的做法没错。
常言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方论点各有论据支持,说不好谁错谁对。常言又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汉服还是正装无关紧要,“车票”在手才能一路畅游,唐女士小两口虽然在一开始遭遇到了民政局疑似“刁难”的拒绝理由,但就当是好事多磨,一场网络上的唇枪舌战,若将其视为几万网民为他们送上的真诚祝福,岂不是塞翁失马之福?
对当事人唐女士来说,劝解之词姑且如此,但话又说回来——
汉服证件照登记结婚在我国早开先河。且不说成都女孩晒出的结婚证件照,就拿我市汉服爱好者“欢欢延陵人”来说,早几年,他与爱人的结婚证件照上留下的,就是他们穿汉服的合影。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国内,有先例在前,为何在无锡却遭拒绝?现如今,喜欢穿汉服尤其是用汉服证件照登记结婚的民众逐渐增多,这不仅是追求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表现,还是爱国的生动诠释。
笔者以为:百姓无小事,婚姻是大事,作为为群众服务的基层人员,平时要多倾听百姓的意见,而不要事到临头再“研究”。为人民考虑多一点、口气软一点、思想变一点,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后的结果,岂不是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