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教师待遇:要“打雷”更要“下雨”
江苏/溧阳 万文清
近日,教育部官网2月26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重要提醒,要求各地要切实防止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问题反复。据反映,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有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20世纪末占GDP的比例应该达到4%,当时虽然有历史包袱和现实困难,但到2012年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7年过去了,不要说“高于”,更不要说“并逐步提高”,单就“不低于”,大部分地区依然没有实现这一目标。
教师节的时候,也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也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也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只要谈到增加教师工资,就先放一放,研究研究,推诿说底子薄、教师基数大、财政困难等一大堆原因,这时候就不说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很显然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教师,教师的工资水平怎能大于或等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呢?你听到过只有教师报考公务员,何曾听到过公务员报考教师?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确实应该是做教师的荣幸!
凭心而论,也有不少地方政府在保障教师待遇方面有政策出台,也“打雷”,而且“声音”也比较响,估计不是“大雨”就是“中雨”,哪知道到最后只下了几滴“毛毛雨”,连地上都没有湿。落实政策打折扣了,选择性执法了。也有地方政府在概念上玩花样,把“工资水平”定义为基本工资水平,不包括津贴、奖金等,把教师基本工资定得比公务员高,但加上津贴、奖金后,就比公务员差一大截了。现在大家已形成共识:“工资水平”指的是总工资收入水平。希望国家教育督导部门要真正“长牙齿”,防止少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打哈哈”,不能光听汇报光看数据和表格,要深入一线教师中去,倾听他们的心声,去了解真正的情况。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会,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他还强调,随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解决教师待遇问题,要“打雷”,更要“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