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要凸显关爱“温度”属性
嘟耿
山东高法近日分享一则案例,“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法院最终认定涉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公布后,连续位居热搜榜前列,愤怒的网友纷纷指责公司“没有人性”。与此同时,江苏一男子被隔离20天,为防其抑郁,公司要求员工每天陪他唠嗑。两相对照,天壤之别。笔者认为,出现这样的对比,原因主要是这两家公司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是否凸显了人性,凸显了关爱“温度”属性。
父亲去世,回家奔丧,这是人之常情,更是正当的权利,应该得到必要的尊重。此案例中,请假8天未获批,这其实也与当前的丧假制度有关。按照有关规定,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但是目前的人员流动,地域范围大大扩大,对于多数在外工作的人来说,这个假期明显时长不够,超假期的现象完全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公职部门还是企业单位,对于丧假期限,应该要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在制度规定的假期下,适度延长,以在员工丧假超期问题处理中凸显人情味。从现实的情况看,一些企业不仅没有人情味,甚至还以员工丧假超期为借口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勇敢的“唯权”,在出现劳动争议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为员工“发声”。此外,丧家制度更应该与时俱进,以便更符合公序良俗。
再看另一个案例,出差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被同事发现精神恍惚后,公司出于人道关怀,每天都有员工陪他唠嗑,防止他抑郁。这种对疫情隔离下及时的心理疏导和安慰,对于被隔离人员无疑是种温暖和关怀。这家公司受到舆论的好评,也就是在于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比较人性化的措施,结果也更符合公序良俗。
其实,公共政策的出发点都是善意的,只不过在执行上存在偏差,反而不容易起到向善的结果。就像这丧假假期一样,如果有关企业能本着政策执行善意的初衷出发,在制度硬性和执行柔性间,找到刚柔并济的方式,一定能起到“向善”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