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农村耕地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对之前已经在耕地上建房,并通过合法审批,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属于合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强行乱占耕地建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占地
占用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转让
非法转让、倒卖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
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耕地是我国粮食生产之根本,事关我国的经济民生。国家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因为耕地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出台了最严厉的处罚非法占用耕的措施。各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认真细致进行排查,发动群众揭露问题,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对任何侵占耕地进行非农业生产活动的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