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全职太太”有着强烈的危机感,觉得自己不挣钱,万一离婚,恐怕什么都得不到。
其实,“全职太太”大可不必担心。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对“全职太太”的辛苦付出、对家务劳动的价值是予以充分认可的,体现在法律对“全职太太”权益的维护上。
首先,“全职太太”虽然不挣钱,但丈夫挣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而且还以照顾女方为原则。
其次,“全职太太”还可以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关于这个方面,是民法典相比过去婚姻法的一大改变,离婚时的经济补偿,不再以双方约定了分别财产制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