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协议离婚的程序增设了30天的冷静期,也因此引发各方热议。婚姻走向离婚,必然意味着出现了问题,30天里究竟能够改变什么?笔者认为,离婚冷静期,“冷”的应是冲动,让理性思考为极端情绪刹车;与此同时,“热”的应是三观,尤其是需要重塑婚姻双方对于家庭及责任的共同理解。
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从2003年开始连续17年上涨。而在此前江苏省民政厅发布的2017年全省婚姻大数据显示,2016年,常州市结婚31119对,离婚则为11095对,离结比达35.6%,意味着4对夫妻结婚的同时就有1对在办理离婚。而他们离婚的理由,排名前三的为性格不合、婆媳矛盾和离婚买房。
千百年来,国人信奉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认为合适年龄步入婚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往往忽略了双方步入婚姻和经营婚姻的前置条件,即婚姻谈的不仅仅是感情,还要看双方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在自我意识越来越高的当下,离婚成为个体希望有更多时间和机会来实现自我的选择之一。设立协议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在排除了家暴或其他原因诉讼离婚的情况之外,最重要的是给了夫妻双方一个修复婚姻的机会,让彼此更理性地面对自己的婚姻,重新思考婚姻存在的意义以及应该承担起的责任。
对于“闪婚闪离”的小夫妻来说,他们分开的冲动,来自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这30天,能够让他们冷静思考:矛盾的焦点究竟是不是原则性的,有没有改善的可能;对于长年深思熟虑决定离婚的夫妻来说,说明婚姻裂痕已不可调和,这30天的意义或许不大,但也无害,或可供缅怀曾经的酸甜苦辣,思考未来的人生走向;而对有孩子的家庭而言,作为担负着养育之责的成年人,更应该在这30天里慎重而妥帖地安排好子女的未来。
身边有未婚的朋友说:“看到‘离婚冷静期30天’刷屏,我陷入了‘结婚冷静期’。”诚然,婚姻本就应当是理性的产物,承载的不仅仅是两个个体的情感,还有责任、担当、宽容、耐心和共同的人生目标,其中包含着家庭分工、财物管理、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等现实问题。也因此,“30天离婚冷静期”该震动的,不仅仅是将离婚者,更应是未结婚者、未生育者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