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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本市老旧小区加梯工作亟需破除“玻璃门”
近日,我市举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座谈会,修改将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费催缴等方面,其中拟将加装电梯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业主比例从双三分之二降低到双二分之一。这是由于《民法典》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已据此大幅度修改。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目前各地加装电梯工作已普遍提速。例如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近3年来,共计开工建设720部,其中562部电梯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发放财政补助资金9867.75万元;截至目前,北京市加装电梯已完成1273部;南京累计签订2517部电梯施工书面协议,完工1026部。
在本市,首先由天宁区探索出老楼加装电梯的“常州模式”, 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同时也获《人民日报》报道点赞。然而三年来,全市完成加梯大约30多部,远远落后于国内各城市。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群众利益诉求不同、审批要求实际存在必需百分之百同意的一票否决制、管线迁移等公共服务收费偏高等难题影响了老旧小区加梯进程。
那么,随着法规修改,表决门槛的降低,能否加大老旧小区加梯的成功率和推进速度呢?对此,群众并不看好,特别是社工反映,已有加装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错,只是行政审批部门强调必需百分之百同意的一票否决制的“玻璃门”才是真正的障碍!
对此,笔者认为,尽管困扰本市老旧小区加梯的问题有多个,但首先是要消除执行层面上的“玻璃门”。为什么本市加梯成绩斐然的张姓公务员成了“十佳优秀服务明星”呢?初出茅庐的他为了做好加梯工作,仅仅联系业委会与社区,召开50人以上政策法规宣传解答咨询会就有20余场!而职能转换后,加梯进度快了还是慢了呢?有了必需百分之百同意的高门槛,下面街道、社区根本就不用开展工作了啊!
如今,2020年即将过去。在此“十三五”向“十四五”转进之际,本人认为,本市已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至2019年底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到户籍总人口的24.4%!按照联合国标准,早就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了。
因此,老旧小区加梯,既是本市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亟待进一步落实的现实需求;也是国家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无法回避的目标之一。但愿随着修改版《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依法推进本市老旧小区加梯工作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