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公”缘何又失荆州
柏文学
“大意失荆州”是华人世界老少皆知的三国典故,关羽手持青龙偃月刀是无人不晓的神武形象。恰巧一千八百年后,“关公”又失了一次荆州。
最近,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网等诸多媒体都报道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湖北荆州巨型关公雕像项目进行通报后,湖北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推进项目整改。据知,已组织邀请规划、建筑、雕塑、文保等方面权威专家,对关公雕像搬移选址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历史文脉、自然环境、旅游发展规划等,科学制定搬移方案。
住建部通报的原因是,这座整体总高57.3米的雕像,矗立于建筑物最高限高24米的荆州古城历史城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这座雕像所在之“关公文化园”,2014年动工,2016年开始试营业,但消防验收一直未通过;多份官方文件显示,该关公雕像“未经规划许可”,系“违法建设”。
讽刺了。你说破坏历史文脉,人家是打着“关公文化”旗号来的。你说耗资1.7亿元建造、再费搬迁是劳命伤财,人家是为打造旅游景点吸引游客、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设计时奔“吉尼斯记录”之“大”而去,建成后用“全球体量最大青铜雕像”之“大”来吆喝,偏偏老百姓不领这个冲动之情,不去体味决策者的良苦用心。关公义园营业四年来,高耸的关公像没能吸引游客,收入不到1300万元,恐怕支付利息都不够,遑论管理成本及维护费用了。
固然,决策会有失败,有些错误应被谅解。可是,建超高雕像违反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章,属明知故犯,绝不该容许。未经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是胆大妄为,绝不可谅解。相关方面说,由于认识不清,理解有偏差,以为雕像是艺术品,不知道也要像普通建筑物那样必须遵照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又推说不知道建造大型雕塑,也需要建设前取得规划审批。这颇像文过饰非之托词,其实不用测谎仪,也可用“在位应知”来定性其失职渎职。
而且,广东肇庆将军山上2004年违规建设巨型关公雕像,2009年被举报,2010年拆除;广西柳州2012年欲建设国内最高柳宗元铜像,2013年被停工,2014年被拆除,都应是相关方面“在位应知”的前车之鉴。当然,板子只打在职能部门屁股上,或让职能部门背整个锅,是不能服人的。从新闻看,未见主政者出面承担责任。这个败笔,是不是主政者“拍脑袋、拍胸脯”而成,尚不得知。但不难设想,没有主政者拍板,该项目不可能出笼。联想到贵州独山县耗资2.56亿元、高达99.9米的水司楼,可以说,想用“世界第一”的地标来树碑立传,注定要徒劳。是功德碑,还是耻辱柱,老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
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项目,就该问政于民。行大道、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以百姓之心为心,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以知施政得失;问计于民,以凝聚民智;问需于民,以知群众所需。如果荆州决策者倾听百姓意见,并像现在这样尊重规划、建筑、雕塑、文保等专家,还会有此败笔吗?关羽失荆州,“大意”是表象,“刚而自矜”、“意骄志逸”才是真相。千年后,“关公”又失荆州,真相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