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子挂线的谱学原理及其操作方法
2012年末,《修谱指南》在常州市谱牒与祠堂文化研究会同仁们的努力下出版了。因该书“编谱探索”栏有恽兴中校长的《家谱中的女子挂线》,有感于此,本人于2013年9月17日在龙城博客发表了《女子挂线问题再探索》。如今,因研究会正在出版《修谱手册》,又涉此关系到家谱续修中如何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故再次探讨如下。
众所周知,近代以来,一方面由于时代的巨大变革,男女平权思想得以强势推进,另一方面由于国学严重断层,大量谱牒最终灰飞烟灭,毫无疑问,给本次续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其中,女子挂线虽然是一个具有积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巨大创新,但是,如何处理好谱系的传承与创新关系,确实是摆在修谱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颇感棘手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处理,考量着谱学理念的品位与水准,体现了新修家谱的档次和质量。
就具体而言,如何确定挂线原则,世系、世表的撰写又该如何操作,以体现其规范性、逻辑性,真正做到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颇值得探究。因为创新幅度巨大,所以操作难度颇大;因为具有难度,所以在不断摸索的实践过程中,乱象丛生不可避免。这些,都是十分现实的。
在困难中进行探索,在比较中求得恰当。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本人以为,下列两种女子挂线原则似乎是站得住脚的,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第一种是一味考虑“男女平等”“与时俱进”,续谱中所有女子全部挂线,一般以解放后出生的女子上谱时一律挂线为原则。
毫无疑问,以新时代“男女平等”思想作为大旗,切实唱响时代主旋律,应属于高大上的。因此不仅所有女子都终身拥有本姓的继承权,而且部分男性族人也跟着沾了光。如旧时凡出继、出赘、出家的男姓,因其无法为本宗传承后代,故旧时一律不予挂线;今续谱时凡属此类情况的男子,可全部挂线不误。然而,在正面肯定的同时,它也带来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
1、宗族传承上人为制造了“断香火”。
在传统文化中,“尊祖敬宗”的理念具体该如何落实呢?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香火不断”,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每个系线人要有子孙传宗接代,以体现香火不断。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也;即使生不出儿子,还要通过入嗣、入继乃至赘婿来传承。另一方面,有了后代,父祖的祭祀也就有了保证,灵前年年“香火不断”,真正做到“事死如事生”。
如今修谱,不仅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修谱时又淡化承嗣关系,再让出嫁女挂线,不说父祖以上,即该女子在娘家大多膝下无儿女,百年之后何人祭祀?可谓“香火断绝”。而此种断绝,因出嫁女挂线而失去了自然性,纯属人为造成的。当然,此谈不上该女子有任何责任,可是,当今的续谱者该负何种责任?难道高喊“弘扬传统文化”便就真正解决问题?
2、家族身份上随意增设了“双族系”。
从传统文化看,中国人的家国理念深入人心,具体表现为家国的独立性和主体性。
先说“家”。“嫁出女儿泼出水”,女子有三从:“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说其封建糟粕,也不说什么绝对真理,就总体而言,女子嫁入夫家,如无特殊变化,则终身为夫家之人,这肯定是基本事实;再分析“男主外,女主内”之说,因为男人偏重理性,女人偏重情感。这些心理和情感上的总体差异,加上旧时女子不仅不能读书,而且视野狭窄,故连孔子也慨叹:“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相处)也。”再比较男子的嗣、继、赘,本家男子一旦“出”,即为他家或他族人士,而即使一族之内的“兼嗣”“兼系”,所兼者肯定不具备独立性和主体性;一旦“入”,无论男女,则他家乃至他姓族人也成了本家成员。所有这些,均体现一个小家乃至一个宗族的独立性与主体性。
如今续谱,出嫁女子本已成了夫家人,入了夫家谱,而在夫家谱上定然不是系线人,可在娘家谱上却不仅“挂线”,而且在世表中独立表述。这样,不仅形成了女子属性的“双族系”,而且必然造成夫家谱与娘家谱在形式与地位上是倒置的,即在娘家不但挂线而且独立有世表,在夫家则不能挂线也无独立世表,可在实际传承上却名存实亡。这就根本上失去了家与族的独立性,完全破坏了原有家谱和宗族的主体性。
再看“国”,中国人至今不承认“双重国籍”,可见家国情怀之根本。
3、接续形式上无由增多了“断头线”
旧时因为要接续香火,当一家多子,另一家无嗣,故以五服之内最近者“出嗣”“入嗣”;若这样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则让一人“兼嗣”或“兼祧”,当其多子后再“分系”;后因战争、瘟疫等天灾人祸仍无以为继,则干脆网开一面,以血缘为主体,以姓氏为根本,不仅有“入继”和“出继”,而且承认“赘婿”地位,以多种方式予以调节。即使如此,家谱上仍难免出现断线状况,一般仍须注明“由某承祭”,以解决“绝嗣族人”的祭祀问题。由此可见,旧时修谱始终是以“直面现实,实事求是,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为基本原则的。
如今出嫁女均挂线,必然陡增许多断头线。以男女比例平均折算,加之赘、继等特殊情况,其断头线的比例估算可达4成左右。单就形式而言,这种断头谱不仅很不雅观,而且无为地增加了排版容量,浪费修谱经费,实在是颇不合算的。
第二种情况是既兼顾历史,又立足现实,部分女子可据实挂线,即续谱中以该女子的后代已经承嗣本姓或有可能承嗣本姓的予以挂线。具体分为未嫁的两类,已嫁的两类,合计四类。
第一类是修谱时未婚女子一律挂线,此例不仅与旧时未婚男子挂线相同,而且一生下来就有姓氏继承权,充分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而一旦将来出嫁,则原则上不挂线,此例与男子出继、出赘乃至出家相类。
第二类是赘婿女子可以挂线,毫无疑问,此女子一旦生育,其子女首先必须承嗣本姓。
第三类是出嫁女出嫁后生多个子女,其中有一个主动随母姓,该女子可以挂线。
第四类是出嫁后因亡夫、离异等情况,女子返回娘家居住,且带来的子女改为母姓的,则可以挂线。
这四类女子的世系和世表,要严格精准操作,才能既一目了然,又合乎体例。
先讲世系写法。第一类未婚女子,一律在名下用小号字注明“女”;第二类招赘女子,写法同上;第三类出嫁女有一个孩子为母姓的,在其名下注明“女,兼宗”;第四类出嫁女因特殊原因返回娘家的,在其名下注明“女,归宗”。
下面对后两类女子挂线理由具体说明如下:第三类女子因何为“兼宗”?这是参照同族“兼嗣”的谱例推定的,以明晰该女子本质上属夫家人,因有一孩为母姓而挂线母家;又因“兼嗣”属本族之事,而此处为两个不同姓氏的宗族,故用“兼宗”,这样可与男子的归宗相区别;第四类女子与旧时男子归宗大致类同。
再说世表写法。未嫁女子的世表写法,无论是未婚还是招婿,均与旧谱男子类同。出嫁女子属“兼宗”的,因其属性为出嫁,该女子的具体表述仍在父名下,也可写明生卒年月;在本名下则书“以某子(女)承系某公后”即可。然旧时男子“归宗”更复杂,有出继者或出赘者及其后代全部回归的,此类情况世表中只能在父名下有表述;有虽父返回而其子两分的,此种情况较少;大多属于父不返而数子中有部分“归宗”的,这样,归宗子只能挂线在父亲所已故的亲兄弟或堂兄弟(入嗣或兼嗣)名下。如今大多为独生子女,且淡化了承嗣关系,只能由出嫁女亲自“兼宗”了。
综上所述,两种女子挂线方法比较起来,前一种看上去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虽然似乎更具有突破性、创造性、革命性,但却彻底背叛了传统家谱的伦理观念及人文理念,破坏了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因此,本人认为,还是后一种更好,它不仅较为贴近实际情况,而且较好地兼顾了传承与创新之间的有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