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您一点时间 为我当次调解员
我被一商店的小狗抓伤了,当时报了警,警察叫狗主人(女)同我到医院去,她说店里没人,当着警察的面答应我自己去医院,凭发票结算。
我去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就诊,医生诊断为Ⅲ级暴露。
处方:1、伤口彻底冲洗(175元);2、狂犬疫苗(67元/支*5)、狂犬球蛋白(910元/支*1)3、破伤风针1支和头孢2盒(90元),加上注射器、注射费等,合计1633元(均有医院正式发票)。
对于一个抑郁症病人来说,被狗抓伤以后的郁闷和焦虑,正常人无法理解。
熬了一个月,5针疫苗打完了,我带着发票上门。这次狗主人(男)出面了:第一,认为我被小狗抓后,过了2分钟才回头找他们的(有监控,实际不到2分钟),表示怀疑;第二,就算要赔,最多也只赔400元,理由是他女儿也被狗咬伤过,仅花了400元。
请您当一次调解员,站在公正的立场谈谈您的看法,不徇私情。
先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