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总看到这样的一段话,我们对家人会很凶,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伤害家人,但对外人却是和颜悦色,生怕得罪别人。而话题中的男子恰恰相反,在高铁上,明知过道是公共区域,却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用自己的行李和餐桌挡住靠窗女子的去路,引发冲突,还坚持认为自己没做错。这种对造成他人不便,藐视社会公德的行为,铁路部门要坚决说不,明确告知:他有义务让行。
其实不论在家里还是家外,人们都喜欢温馨和谐的氛围,如果话题中的男子挪开行李后,我相信这将是一段美好旅程的开始。但他却自降人格,举手之劳能解决的问题,却要惊动铁路部门来调解。根据民法典132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该男子的行为损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
车厢是被关注度高的公众场合,乘务员和乘警的“和稀泥”行为纵容了该男子的不文明行为,这位男子在这里得了便宜还卖乖,说不定下次会变本加厉,让一些自私的人效仿,对社会和谐发展不利。我们不能让这样不和谐的种子有发芽的机会,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需要大家都有公德心。试想,出门在外不方便时有人扶一扶、帮一帮,会是多么地让人情舒畅!这样的文明行为会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一传十、十传百,让人们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高高兴兴出门,开开心心回家。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荀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明荣知耻,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修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正直向善的心灵,是传承中华美德,历练现代合格公民良好素养的社会责任,每个公民要有宽容、谦让的待人态度,有热情友好的文明行为。如果我们不能像杰出人物一样,为社会多做贡献,就该守本份,不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损人又不利己。这位公民如果想靠这样的事件成为一个网红,估计他本人也不愿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