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不妨提高养狗的成本
对流浪狗该不该打,众说纷纭,有人说流浪狗造成的安全隐患严重,制服流浪狗并非为过;也有人说流浪狗是应予以处理,但虐打甚至打死狗的做法不妥,“善行”会变成“恶行”……
我倒是觉得先不要说流浪狗该不该打,而是要说一说如何控制流浪狗的产生。据说,流浪狗基本上都是被养狗人遗弃的。这就要从法律层面上控制养狗人开始。
可以这么说,很多养狗人并没有多少养狗知识,尤其是对于养狗和弃狗导致的社会问题,缺乏基本的认识,从而导致了后续源源不断的问题。在许多国家养狗是需要考试的,狗主人必须与狗一起受训,通过了考试才有资格养狗。而我们现在很多养狗人对狗吓着或伤了人或者狗屎落地,大多是毫不在意,至于因狗生病、人搬家、怀孕或家人反对等多种原因导致的遗弃狗,不能说是少数。
所以,反思流浪狗的泛滥成灾,问题就是出在养狗人的身上:狗主人没有做到尽职尽责,而城市管理又缺乏强有力的应对政策。那么相关部门就要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利用技术手段固定狗的身份,把养狗人的信息与狗绑定;按照国外的治理经验,在养狗人要缴纳狗税的基础上制定处罚措施,禁止遗弃行为。如此,就可能有效地从源头禁止弃养狗的行为。
在德国,一条狗的一生一般需要花掉养狗人8000到10000欧元。金钱往往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个好的工具。如果养狗的成本高到一定程度,那么就不会或者就会少出现一点一拍脑袋就买一条狗回家、一不高兴就遗弃狗的情况发生。
提高养狗的成本,不应只是经济成本,还很有必要强调法律成本。假如法律规定,虐狗和弃狗的养狗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养狗人就不得不对自己的狗负起责任来,从而有效避免狗被虐待,或者被遗弃成为流浪狗,进而影响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