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制服流浪狗并非为过
10月7日,江西九江一高校学生投诉称,两名穿制服人员用铁锹击打流浪狗,直至其无法动弹。对流浪狗该不该打?保安之举是“善行”还是“恶行”?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尽管狗是人类的朋友,但也是很危险的动物。有资料说,它是全球排名第四的人类杀手,仅次于蛇。至于流浪狗伤人事件,我们已经屡见不鲜了,本地几乎每年都有类似报道。特别是在前年,钟楼警方26天时间内就接到犬只类纠纷80余起。不是说“狗仗人势”吗,流浪狗没有主人,本身就缺乏安全感,对陌生人的警惕性更高,很容易伤人,这也是一种动物的自卫反应吧。再说,由于没有人看管,没有注射狂犬疫苗,饮食不卫生,发病率与家犬相比高很多,人们不得不承认流浪狗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狂犬病在全世界87个国家和地区的24亿人群中流行,每年约有5万人死于狂犬病,其中亚洲是重灾区。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已陆续针对流浪狗的治理出台了明确规定。比如今年7月,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下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其中规定,“犬只咬伤、抓伤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部门诊治,并依法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他经济损失。”和“养犬人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定期检疫、登记。”其实规定说的是正常养犬情况,至于流浪狗问题,《常州日报》同时结合一则“因经常投喂的流浪狗撞倒路人而惹上官司,好心投喂者最终赔了4万元”的新闻,专门约请法律界人士做了个恰到好处的《说法释理》。
我们不妨再注意一下前几年的一则报道,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中“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的处置规定,对于一只流浪狗,阆中市的出警人就是当街处死 。由此来看,该学校保安击打流浪狗,直至其无法动弹,并非为过啊。如果随后报告110,根据警方指令再作进一步处理,那简直就是无可挑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