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有想法之七十八】够了?
无所求
【新闻】人民日报2020.9.8
江西一劳务公司负责人将126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挪作他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想法】
每每看完这类新闻,总有许多疑惑难以抹去。
农民工的工资款被挪到哪里去用的?
现在拿回来还给农民工没有?
被拖欠工资款的农民工得到相应补偿没有?
劳务公司是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
监管者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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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总是要干坏事的,
纳税人希望社会管理者要做两件事情,
一是坏人干了坏事后必须得到相应处罚,
使得坏人干此坏事绝对得不偿失,使之以后不想再干,
也让此类蠢蠢欲动的人,掂量处罚后不敢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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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减少坏人干某些坏事的机会,
譬如,能否设计并完善制度,让劳务公司负责人
将农民工工资款挪作他用的意图难以实现?
例如,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款到达劳务公司时,
财务人员必须24小时内告知农民工,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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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者,承担纳税人的期待,肩负责任和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
不是惩罚一下犯罪嫌疑人就够了,就完了,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