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轻描淡写 违法屡禁不止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遭孙某越野车碾压,被碾压过的牧草已经完全破坏,裸露出地面黑色的土壤表层。有一些牧草遭碾压后被连根拔起,经过几天,牧草的叶子和根部已经完全干枯。经测量,非法碾压破坏草原面积2.93亩。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990.40元,并要求当事人恢复草原植被。
对这样的处罚,笔者有话要说:
一、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草原被碾压后容易沙化,严重的草原要恢复到原生植被,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针对这样需要上百年才能恢复植皮的严重的问题,林业部门则轻描淡写地一罚了之,1990.40元的罚款,对一位开越野车的人来说,根本不伤元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规定: 碾压草原,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从尔古纳市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处罚1990.40元,并要求当事人恢复草原植被后便不了了之。从中可以看出,仅处罚款而没有赔偿,罚款也显然未按上限执行。
三、呼伦贝尔大草原是内蒙古旅游胜地,每年都有很多中外游客慕名而来,越野车碾压草原的事这几年时有发生。为什么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值得反思,这难道和管理部门的宣传和执法有必然关系吗?正因为处罚不力,违法成本不高,才有人敢肆无忌惮挑战法律。所以加大处罚力度,是遏止违法行为的最好办法。从严处理酒驾和醉驾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