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放了?
——鼠眼看世界(88)
乱港黑手黎智英被逮捕后,我十分高兴,还写诗表达了我欣喜之情。但今天看到消息,乱港头目黎智英在被扣查近40小时后,已获准保释。保释金额涉及30万港元现金及20万港元人事担保,更有5000万港元资产遭冻结。此外,获准保释候查的黎智英等人均须于9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这是不是又在演前门捉后门放的一幕?非也。
原来这次实行抓捕了是香港国安局,执行的是香港法律。香港法律规定,在将疑犯移交裁判法庭提讯之前,香港警方进行扣押的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而这次香港警方从壹传媒总部大楼带走的证物就达25箱,甚至还有押解黎智英到西贡游艇会搜查等情况,这么多材料要整理成罪证,在48小时之内是难以完成的,所以按法律只能任其保择。相信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材料的完备,警方就可对黎智英再次逮捕并提出正式起诉。那时黎智英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
必须说明:在香港司法制度中,保释并不等于“放人”,疑犯仍然要受刑事追究,之后仍要开庭审理是否构成犯罪。保释与否的区别在于,是关在警署里等候开庭,还是回到社会上等候开庭。换言之,黎智英之流纵然能够暂时离开警署,也绝不是什么“放虎归山”,他迟早要回到法庭上接受正义的审判。所以黎智英获准保释,并非“纵恶释凶”,而是准确地执行法律。
黎智英已有5宗刑事案件在身,面对“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7项控罪。更严重的是,黎智英作为口头“爱港”、实质卖港的外部势力代理人,长期利用自已的传媒体系攻击特区政府和香港法治,使用隐秘账户为香港极端组织提供资金,联络安排香港“本土派”和外国势力进行勾结,妄图策动“港版颜色革命”,已严重触犯国安法。他多年来勾结外力、祸港乱中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被香港市民称为“世纪大汉奸”。这样的大汉奸,岂能置之法外,监狱必将是他的唯一归宿。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下面让我们一起好好欣赏惩处黎智英大汉奸的这场大戏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