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有想法之六十五】这对常州老赖陈某夫妇不止害了债权人
无所求
【新闻】7月24日常州晚报
卓某邱某与陈某夫妇曾是好友。2006年至2008年,两人先后借给陈某夫妇120万余元,约好还款时间和利息。此后陈某夫妇以各种借口拖欠。
2012年,卓某邱某又讨要,陈某夫妇表示一定还钱但手头紧,便重新开借条,约定分期还款,到2015年全部偿还。但直到2016年仅还2万元。
卓某邱某将陈某夫妇告上法庭。2016年4月,金坛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夫妇返还原告卓某、邱某借款及利息等费用。
7月22日,金坛法院依据原告申请立案执行本案,向被执行人陈某夫妇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
2016年8月,陈某夫妇却将丈夫陈某名下的房产变卖给周某,将妻子陈某名下2辆汽车无偿过户到儿子名下,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金坛检察院对陈某夫妇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丈夫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妻子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想法】
理论上说,陈某夫妇这对赖到家了的老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但在我看来,这样的惩罚不足以让这对老赖夫妇感受到得不偿失。
老赖夫妇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竟然还敢变卖房产、转移资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就是铁定了心,要赖掉这120-2=118万元以及利息,法院似乎也没办法让老赖履行还债义务。
如果坐牢一年九个月能赖掉118万元的债,那么将会新生多少宁愿坐牢的赖债人!!!
新闻里没见说法院让老赖陈某夫妇变卖房产、转移资产的恶意交易因非法而无效,
也没见说老赖陈某夫妇导致法院无法执行案件的状况有所改变,或让受害者有所补救,
老赖陈某夫妇固然去坐牢了,那么赖到今天的债究竟还不还了?怎么还?何时还?
老赖陈某夫妇不止损害了债权人,同时危害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
危害了社会关系人际交往的互信程度!!!
其实,卓某邱某的损失远不止这118万元的钱,
且不说由于通货膨胀的积累,使得2006年至2008年120万的购买力,
与目前120万的购买力有着不小的差距,
且不说这么多年一次又一次讨债,劳心费神,所消耗的时间、精力,
以及负面的情绪,伤透的脑筋,总之,对生活的负面影响简直是一言难尽。
问题是,现在老赖去坐牢了,他们借出去的债什么时候能讨要到手?
想来想去,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法治体系,还是让失信的成本太低了。
毫无疑问,不让失信者真切感受到得不偿失,反而从失信中获益,那么失信者绝不会越来越少。
提高社会信用水平,降低人际交往的信用成本,仅靠宣传提倡、说服教育远远不够,
必须以铁的法治,大幅度提高失信的代价,让失信者感受到严重的得不偿失因小失大才行。
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大家都来防范失信者,就该把失信者的姓名公诸于世。
说到这里,我们仍不知道常州市金坛区的这对老赖陈某夫妇姓甚名谁!
老赖的姓名不但要进入社会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老赖的姓名权更应当向全社会让渡。
失信行为要暴晒在光天化日之下,让阳光来消毒,让社会大众一起来进行劝诫或防范。
我请教,《为赖账夫妻穷尽脑汁 最终因犯拒执罪双双要坐牢》为啥不公开老赖陈某夫妇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