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 管 户 ”
什么叫代管户?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被调至武进县机关工作,当时,武进县机关在常州市关河中路6号(火车站西侧),组织上要求我把户口迁进常州。我把户口迁移证交给了机关食堂的事务长。后来我才知道,凡是武进县机关工作人员和家属迁入常州市的户口都叫“代管户”。当时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不知道“代管户”是上面规定的还是地方创造的?
后来,这“代管户”慢慢清晰了。我是一个人的户口,只能落在机关食堂的集体户口上,布票和粮票是发给个人的,其他如肉票、副食品票、豆制品票、煤球票等等各种计划物资的票券均在机关食堂,不发给个人。如果有家属户口一并迁入的可以单独立户,凡户口在县北新村的,户口本上会赫然盖着“代管户”红色印章。那么单独立户有什么好处呢?每户有一本煤球卡,每月每户供应基数100斤,有一个人就加20斤,就是120斤,有2个人就是140斤,依次类推。所有票券都归个人所有。
这“代管户”,说白了就是武进县机关工作人员的户口虽然在常州,但常州只是“代管”,不承认是常州人(和现在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相似),有许多市民的待遇享受不到。如:
一、上学。按当时地理位置划分,县北新村的小学施教区属常州博爱路小学,中学施教区属常州第三中学。可是“代管户”的武进孩子若要进入这两所学校,便要武进县政府出一笔费用(那时还没有“择校费”“赞助费”这名称),每年开学季麻烦就来了,上面说市里和县里已协调好了,可学校说我们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弄得家长一筹莫展、筋疲力尽。
二、看病。武进县机关工作人员只能到武进医院就诊,当时武进医院在红梅公园旁,步行需要40分钟,乘公交还要转车,很不方便。如果要去常州医院看病,必须去武进医院弄一份“转院证明”后才能去常州医院就诊,那时生个病真麻烦。
三、基建。武进县级机关的办公地点都在常州市区,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要搞基建必须层层申批,如果要土地需花高价购买。可是常州要发展,一纸文件就把武进几个乡划走了,土地、财产、人员、财政都归常州,却一分钱不出,这显然不合理,可没有讲理的地方。
……
1993年,武进县政府从常州市迁至武进湖塘镇,个中原因,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