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看新闻有想法之六十二】卖弄噱头歪曲事实制造新闻反转,该受何种处罚?

无所求 最后编辑于 2020-07-22 15:57:16
8077 2 4

【看新闻有想法之六十二】卖弄噱头歪曲事实制造新闻反转,该受何种处罚?
无所求
 
【新闻】7月22日新华网
16日报道当事人是“公司职员”“因外卖被偷过一次,此后便起了报复之心,下班后看到小区门口有什么就偷什么”。
17日报道当事人为“考研大学生”,“为供其深造,家中其他3个兄弟姐妹辍学”等说法,并以此警示人们莫因小失大、自毁前程。
众多自媒体和传统媒体交叉转引传播形成热点。“名校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舆情由此成型,涌现针对执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
20日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当事人李某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当年来南京工作,目前在南京某公司,有固定收入,租住在雨花台区某小区。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据调查及李某某供述,今年5月31日,其购买的外卖餐食在小区门卫处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当日起在上述地点多次盗取他人外卖餐食。
 
【想法】
新闻反转,已从坊间兴奋转化为公众悻愤,已越来越不招待见。
制造新闻反转的媒体,只想吸引眼球、制造刺激、吸取流量、牟取利益,
却不顾无端消耗大众宝贵的阅读资源和思考成本,浪费社会时间和有效生命。
请问已经透视了“名校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新闻反转背后的新华网,
17日及其后制造“名校贫困大学生偷外卖度日被抓”舆情的自媒体和传统媒体是何方神圣?
该否将其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该否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于歪曲真相扭曲事实无端制造热点的自媒体和传统媒体,该否为自己的不良行为承担责任?
管理部门该否为其负面行为打上信用负分并公之于众?管理部门该否为此免于自己的失职渎职?
不知道其他读者有什么想法,我作为一名读者,强烈希望回避此类不负责任的媒体,
以便少浪费一些自己有限的时间、精力乃至生命。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蒋锷初
  • 六塘一柳
  • 西江月
  • 泉水涓涓
发送

2条评论

  • 媒体信任危机
    2020-07-23 08:25:22 0回复
    0
  • 卖弄噱头歪曲事实制造新闻反转,应该按照《网路安全法》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2020-07-22 17:41:02 0回复
    0
  • 42609
    积分
  • 2998
    博文
  • 11792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