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有想法之六十】人有权利做傻瓜,你真拿他没办法
无所求
【新闻】7月17日新华网
原告刘某出生于2002年。2018年,父母将其带至身边帮助打理生意。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刘某用父母生意资金银行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160万元,
用于打赏直播平台的主播。刘某父母希望该科技公司退还,遭到拒绝。
近日,双方庭外和解,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涉案公司返还160万元打赏款。
【想法】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你再怎么不理解的存在,也是合理的,譬如刘某直播平台打赏主播160万元。
原告刘某,说小也不小了,打赏时已年满十六周岁,且不呆不痴不傻。
然而看看直播,160万元就这样扔出去了,只见影动,不闻水响。
政府来禁止这样的娱乐活动吧,便有“有形之手”伸得太长之嫌疑,
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嘛,且也于法无据。
国家立法禁止高额打赏吧,便有公权对私权管得太多之嫌疑,
毕竟“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公民有权把自己的钱撒到大街上,或到主播平台打赏给主播。
真的想不通,巨额打赏者是怎么思量自己所打之赏是值得的?
恐怕唯一的办法,是让打赏者去工地搬砖,或起三更去清扫垃圾,
然后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再去打赏,看看还能赏得出否?
否则,你拿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可是谁有权力让打赏者去工地搬砖或清扫垃圾呢?
总之,你,我,都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