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干涉“港区国安法” 简直是痴心妄想
中央政府在香港落实“港区国安法”,是中国、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美国根本就没有任何干涉的理由。
可是,当“港区国安法”一落地,美国总统特普朗出言威吓,声称中国在香港实行“港区国安法”,美国将“作出非常强力的回应”,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奥特加斯又声言,在港推行国家安全法,将严重破坏稳定,会遭国际社会谴责云云。笔者只想问一句,到底香港的事务与美国何干,凭什么说三道四、指手划脚?
美国这次的反应如此激烈,笔者认为原因无非一个,就是感到受威胁。众所周知,美国过去多次透过干扰香港、台湾事务,在南海和台海制造事端,企图达到牵制、打击中国的目的,单是过去的一年,美国就推出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继续隔岸煽风点火,变相表态“撑”黑暴分子,鼓励他们“搞乱香港”。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还厚颜无耻的为他们”抱不平”,甚至多次将香港的高度自治直接推演为“自治”。对于不断插手香港事务的美国而言,“港区国安法”当然是“眼中钉”。
应提醒那些仍然不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基本法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中央政府不可能对发生在香港种种新问题、新情况坐视不理。过去一段时间,揽炒派政客肆无忌惮地到外国“告洋状”,不断“唱衰”香港,要求外国对港府施压。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都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完全符合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得到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和赞同。可是就在近日,美国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将国会通过的所谓“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恶意诋毁香港国家安全立法,威胁实施制裁,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对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并将采取在力反制。
中央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美国阻挠实施香港国安法的图谋永远不可能得逞。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中央将做出必要反应,对美方相关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我们敦促美方纠正错误,不得实施所谓“香港自治法案”,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包括香港事务在内的中国内政。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