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吏是治病救人
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行为,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这件事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与培养多年的政府公职人员,应该懂得一个道理,就是处处应严于律已,事事为群众作出表率。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交通资源有限,这就产生了人、车通行的矛盾。国家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提出了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规定,其目的是调整人车关系,保障行人权利,确保交通安全。而苍南县这位干部,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连续3次未礼让斑马线。作为一名政府公职人员,理应在法律法规面前懂得自己“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的道理。然而他却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把人民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这样官当然得治。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可见领导干部的言行对群众影响有多大。古人子路有一句名言:“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其令不从”。作为一名干部,自己不以身作则,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呢!从微小处见精神,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反映出他的思想品格和作风,都会对社会产生极大影响。有些干部其身不正,对家庭及子女产生不良影响,如网上报道过的有些干部子女违法被查处时,脱口而出的“我爸是李刚”“你知道我爸是谁吗?”等等,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严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
不礼让斑马线,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道德品质问题,但其实质是法制观念问题,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蔑视。习近平主席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不能逾越法律红线””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严是爱、宽是害,对犯错误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对干部的关爱。俗话说“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只有筑牢干部自律防线,各级领导干部作风正、素质过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