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有想法之五十八】如何避免“昨令今改”?
无所求
【新闻】7月7日
人民日报:海关总署修订监管办法,在海南采购后离岛销售的“代购”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新华社: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借海南离岛免税代购牟利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想法】
经济生活,社会管理,与大自然一样,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
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是很正常的。
问题在于,让大众遵守的法律法规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
也就是说,变动的频率不能太快,修改的时间跨度不能太小。
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迎来大调整,提高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同时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对违反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5天过去,管理部门或许发觉,这个规定的约束力或有效性值得怀疑。
因为,欲望是无处不在的,逐利是无孔不入的。
所以,现在海关总署修订监管办法,来个补充规定,“在海南采购后离岛销售的‘代购’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这个补充规定应当说是必要的,但是否足够完善,仍有待实践来检验。
不过,法规刚出来没几天,就出修订版,似乎太快了。虽不是朝令夕改,也算上“昨令今改”。
制定法规的几个人,毕竟智慧有限,认知有限,初版法规多有漏洞似乎是正常的。
然而这与法规的相对稳定性要求有所矛盾。如何缓解这个矛盾呢?
我以为,应像近几年人大立法的例行做法一样,先出征求意见稿,
让社会大众来寻找漏洞,向社会收集建设性意见,集思广益,集纳众智。
人多力量大,人多智慧多。在人民大众的集体智慧面前,是傲慢不得的,轻视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