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6月13日16时40分许,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家厂房。6月14日凌晨,距离槽罐车爆炸现场一公里外的厂房玻璃被爆炸的冲击波震碎了玻璃,卷帘门变形并发生了二次爆炸。截至14日6时,事故已造成18人死亡、189人受伤。 面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们为逝者深切哀悼,也要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坚决堵塞漏洞,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就要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天地之间,人的生命最宝贵,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人民的幸福,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没有一点代价,但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要的是人民得实惠的发展,不要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发展;我们要的是人民更幸福的发展,不要损害健康损害生命的发展。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就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我们搞建设、谋发展,最终目的不是创造多少GDP、而是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发展是硬道理,中国当前、今后的发展任务仍然很重,但发展绝非不计代价,更不能被曲解为一切为发展让路,甚至包括人的生命。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用;人没了,还怎么能发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人民幸福。事故频发,生命安全没有保障,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一切发展怎么可能持续。人民是发展的主体,人民推动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切不可片面追求发展。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就要高度负责,严防死守。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政府的责任。责重山岳。现代安全生产理念认为,安全生产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使人和物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本质的安全生产完全可以实现。历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调查也显示,基本上都是责任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在预防上下更大功夫。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安全防线建立在企业基层一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第一线,到事故多发地、易发地,彻查隐患,及时处理。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安全监管。只有思想认识上坚定到位、制度保证上严密周全、技术支撑上科学先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才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