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
江苏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敬请您发表建议啊!
交汇点讯记者获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目前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7月7日前,有建议者可填写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联系电话:025-51868164;电子邮箱:jsgcjsbz@163.com。
住宅事关千家万户,设计质量决定建筑品质。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中亮点频频,比如提到每套住宅应设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智能信报箱(群)、快递柜,四层及四层以上需设电梯等。
江苏住宅设计“原标准”已实施20年
据了解,《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自2000年5月实施以来,至今已超过20年。该标准对江苏省住宅建设和住宅设计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获得了广泛好评。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与此同时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居家环境,既有住宅普遍存在建筑硬件卫生防疫性能不足、居住安全保障技术缺失、应急改造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了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与先进技术应用迭代的相适应,编制组对江苏省住宅设计“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住宅设计标准》的修订对于提高江苏住宅设计建设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居住品质的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增“住区”概念
《住宅设计标准》本次修订增加了“住区”的概念,认为新时期的住宅设计已不仅仅局限于住宅本身,住宅在实现居住这一基本功能的同时,还应具备完善的居住、人文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住宅设计需要从住宅建筑单体扩展到住区(组团),从住区(组团)角度优化住区的配套设施和场地环境设计。一般情况下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人-3000人(约300套-1000套住宅),并配建有相应配套服务设施。
反思疫情影响,强调住宅布局应功能合理,方便使用,且有利安全防卫、卫生防疫和组织管理。住区应根据规划要求,合理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和服务用房、儿童和老年人活动用房、停车等生活必须的便民服务设施。物业用房应设置管理人员使用卫生间。
每套住宅应安装新风系统
此次新冠疫情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室内空气质量,因此《住宅设计标准》本次修订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
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宜设置到每个居住空间,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应具备净化处理功能,将新风净化处理后送入室内。同时,为保证新风系统的有效性,应设置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无管道新风系统应分别设置室内送风和排风装置(可利用卫生间机械排风系统)。
为加强室内通风,修订《标准》要求无论卫生间是否有外窗均应设置机械通风或预留机械通风设置条件。住宅套内有二个及以上的卫生间,至少应保证一个卫生间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新建住区内,老年人住宅比例不应小于总户数的2%
居家养老是当下的主要养老模式,而老年人住宅是居家养老的重要基础。修订《标准》意见稿中提出了新建小区设置老年人住宅的最低数量要求,要求新建住区内设计老年人住宅,比例不应小于总户数的2%。
在室外,宜根据住区规模分级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宜按照每百户20-30㎡设置,设置规模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中无明确要求的宜按照每百户20-30㎡设置,相邻组团宜统筹集中设置。
此外,老年人住宅的厨房宜设置可调节操作台面、升降吊柜、内外可开启门锁等适老化设施。
四层及四层以上必须设置电梯
为了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方便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此次征求意见稿将设置电梯的标准提高,明确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条文说明指出,这一修订不仅方便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还将从源头上解决无电梯多层住宅的增量,为未来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十一层及以下设置公共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1台;七层至十一层住宅应配置可容纳担架(可用削角担架)电梯。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电梯(可兼做消防电梯),轿厢深度应不小于2.1米,候梯厅深度应不小于2.1米。
智能信报箱(群)与新建住区同步建设、交付
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住区应配套建设智能信报箱(群)、快递柜,并与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根据住区规划布局,智能信报箱(群)、快递柜应在住区主要出入口、单元门厅或临近小区主要通道的广场等附近分组或集中设置,方便快递员投递和住户收取。配置数量以江苏省或当地邮政部门规定为准。智能信报箱、快递柜应设在单元门禁系统外。独立设置的室外智能信报箱、快递柜应有防雨、遮阳措施。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社区生鲜行业的不断发展,住区还宜配备生鲜冷链智能快递柜,并预留照明、电源和网络接口。
新(改)建住区都应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当下,江苏省内正在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征求意见稿对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进行了明确,要求垃圾分类收集点宜设置在相对隐蔽处,距离住宅门厅不小于4m,并便于小型垃圾转运车到达。
住区的集中垃圾收集区(间),应设置在住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靠近小区的外环路。垃圾收集空间附近应有排水设施,便于清洗。
对于利用地下室空间进行垃圾清运的楼栋,应在单元门厅附近设置不少于4㎡垃圾收集区(间),并同时符合两条规定:垃圾箱和地面应便于清理和清洗,地面附近宜有排水的设施;地下室垃圾收集间应设通风窗或机械排风,并设冲洗、排水设施。
此外,新建住区和有条件的既有住区宜在合适区域设置废旧衣物收集箱、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专用收集点,并设明显标志。
交汇点记者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