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标准化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所求
中国标准化公众号不久前披露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意见》强调,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标准化概念,已然从设计走向日常,从院所走向坊间,从产品走向服务,从企业走向政府,从顶层走向基层。
从基层政务公开化开始
所谓政务公开,就是政府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我国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发布实施为标志的,也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的。该条例2008年5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并施行,2019年4月3日进行了修订。
从生活领域到社会领域,阳光都是最好的防腐剂。掌控社会资源的,只要把资源分配流程全部公开在阳光下,就能遏制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掌握公共权力的,只要把权力使用过程全部公开在阳光下,就能抑制不正当的贪腐冲动。坚持问题导向,遵循靶向思维,哪里容易产生腐败,就在哪里推动公开透明。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是指权力受到有效制约。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下,是指权力得到有效监督。表述不同,本质指向同样的路径和标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范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所规范的对象是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即基层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一级的人民政府。这最基层一级人民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还隔着一层,即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如果说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在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处,那么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就在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百米”处。
如果说我国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基层政府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诸多难题,在“最后一公里”处,老百姓对政务公开的需求持续增高,那么可以说,在“最后一百米”处,老百姓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事务公开的需求同样持续增高。很少有土地支配权力的居民委员会稍好些,多少年来村一级贪腐案件也不在少数,无需网上百度进行枚举。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村集体财产支配权,存在着不小的管理漏洞和道德风险。
上层的大“老虎”,老百姓往往只能远视显得模糊,而身边的“苍蝇”直接危害着老百姓的幸福日子,看得真切,便恨得切齿。哪里有腐败的温床,哪里就要照进灿烂的阳光。哪里有资源的支配和权力的使用,哪里就要推行公开化。只要是公权力,就要公开化。虽然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但也有公权力的存在。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从政务公开化开始。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推进村民自治,就要从村务公开化开始。
标准化规范化带上村务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解决基层政府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诸多难题的钥匙。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更是人类的机巧。如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范约束,谁愿意自找苦吃、自寻烦恼公开工作信息呀。如果不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标准化要求、规范化约束,那当然就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应付了;不要紧的事项就公开,要紧的事项就不公开;对自己有利的就公开,对自己不利的就不公开;不易被质疑被追问的公开,容易被质疑被追问的就不公开。总而言之,没有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就会趋向形式主义。
《意见》第四条规定,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这26个领域标准指引,可谓政务工作面面俱到。遵照这个标准进行政务公开,就不能那么随心所欲了,就不能避重就轻、避大就小、避难就易了。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这就让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得到保障保底。当然,“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这里或许还有一点自由裁量权。其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本身就要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就要敞开大门,向本地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监督,倾听百姓呼声。
注意《意见》第十一条,“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上面我说了,因为农村有集体土地资产,或者还有产业,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延伸,比向社区延伸更加重要。虽然社区也有停车位、公用房等资产,但资产规模比农村小多了。常听说村支书村主任成为大贪巨贪的,倒不多听说居委会主任有多少成为拍打的“苍蝇”的。当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一视同仁,但编制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事项的标准目录,重点要放在农村,而不要误认为社区没什么事,农村也会没什么事。
据笔者零星听闻,村里的暗箱操作并不少、灰色地带并不小。参与暴力强征土地是大头,土地流转后改变用途是大头,村企业被控制、村财政被控制是中头,还有一些小头也会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如盖章收好处费的,开证明要收香烟的,补助困难家庭要回扣的,私吞拆迁户补助款用于自己治病的,困难家庭补贴不公开的私送“自己人”的,选举拉票的,前任欠账大吃大喝留给后任还账但后任新官不理旧账的。这些糗事多多少少都与村务不透明不公开有关,农民伯伯们有些被蒙在鼓里,有些即使知道了也敢怒不敢言。所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带上村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时不我待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进发,时不我待。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时间急迫,时不我待。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不我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时不我待。
按照《意见》要求的进度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按照国务院的时间表,许多地区纷纷描画出本地路线图。北京将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网络直播、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等制度,并在今年8月底前,26个领域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到2022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基本建成,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公开属性界定明确。
贵州的实施方案是,确保2020年,全省要以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一目录一规范);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成果,规范基层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本完成全省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重庆、江西同样敢为人先,不甘落后,纷纷拿出本地区的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与时间赛跑,确保国务院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不折不扣按期完成。
其实,在编制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的过程中,不妨碍基层政务公开包括村(居)务公开先干起来再说。标准化、规范化的过程,也是不断实践的过程,在实践中探索的过程。在行动中探索,在实践中提炼。有时候绞尽脑汁想不出子丑寅卯,但实践过程中会心头一亮豁然开朗。实践是最好的老师,行动是最好的指引。编制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可以在实践中完善;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会在实践中受到启发。基层政务公开包括村(居)务,与钱财相关的事项、与村(居)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先公开起来再说。
借助互联网+,基层政务公开的方式更多,路径更宽。全国有9亿多网民,智能手机拥有率、家庭网络普及率都已经相当的高,通过建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有些村(居)务事项已经十分方便。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首先要向村(居)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促进村(居)务公开的加速。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2020.5.14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