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有想法】之三十五(“找个未来媳妇”,法律该有说法)
无所求
【新闻】4月14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鲍某某的辩解,有一些令常人难以理解之处,尤其是从最初网上发帖收养孩子的动机,到“找个未来媳妇”的转变。在未成年人保护层面,如此导致未成年人身心严重伤害的行为,足以引起人们警觉,不少人担心:他是孤例吗?
有媒体记者曾暗访网络送养链条,发现鲍某某的行为并非个例。以收养为幌子,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之实的地下交易,并不鲜见。
【想法】
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备受社会关注。
最高检、公安部已派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鲍某某是否有罪,最终要由法律说了算。
希望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法律专家,研讨一下
“找个未来媳妇”是否合法?换言之,是否涉嫌违法?
“找个未来媳妇”,对未成年女孩的人生权利和身心健康是否构成威胁?
对“未来媳妇”性侵,导致“未来媳妇”投海自杀,是否涉嫌违法?
鲍某某从最初网上发帖收养孩子的动机,到“找个未来媳妇”的转变,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鲍某某是公司法务高管,法律专家。别让“找个未来媳妇”成为逃脱罪责的借口!!!
从2019年4月被害人报案以来,历经立案、撤案、再立案的反复,如何提高司法效率?
遇到取证难、定性难时,办案人员、办案机关有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寻求上级支持以提高办案效率?
报案人最终遇到撤案,有没有法定权利和畅通渠道,寻求有效的司法援助,或向原报案司法机关的上级司法机关报案?
山东鲍某某性侵案的曲曲折折,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都有值得深入探讨并向人民宣传解释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