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我很喜欢写东西,我在夜市遇见江湖上的儿女情长恩怨敌仇,构成了笔下疯狂而浪漫的世界。
俗人醉于夜晚,不是盛唐的花灯夜游,是当今的纸醉金迷。他们都在我的时间里,昏黄的路灯里流光总易把人抛,在天桥的晚风里又归于时间。
年轻的岁月适合轰轰烈烈,不是谁都能有故事,但谁都可以放肆。我一直坚信性格的互补,看似波澜不惊实则心中早已翻腾跃动,越安静越向往吵闹,越温雅越想要嚣张。没有人会不喜欢夜晚——灯火通明的夜晚,她不可怕,且及温柔。
梳着辫子穿着长裙的姑娘对着桥下安睡的船只尖叫,阴影掩住眉眼,她紧张又兴奋。长裙穿久了,她也忘了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转角的路口又会遇到拖着个音响弹吉他的少年,她拆了辫子混迹人群,眼里盛了一夜的星光。
她听到一首很老的歌,不知是哪个国家的语言,强烈的熟悉感却撞击着心灵。时间里的另一个角落,也有一个拆了长辫子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