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文亮的调查通报(摘要)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委成立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李文亮医生基本情况和转发、发布有关微信信息的背景及过程
李文亮,男,满族,1985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于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师。
12月27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张继先向医院报告了其接诊3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情况,医院将此情况上报武汉市江汉区疾控中心。当天,武汉市疾控中心安排给此3例病人做了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12月29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又报告发现4例来自于华南海鲜市场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考虑到全市多家医院发现类似病例,武汉市卫健委分别于12月30日15时10分、18时50分在系统内下发部门文件《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全面开展华南海鲜市场相关肺炎病例搜索和回顾性调查。该两份通知分别于当天15时22分和19时许被人上传到互联网上。
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 武汉 眼科”昵称在微信群发布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18时42分,又在该群发布“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
二、李文亮医生接受公安机关谈话、训诫和医院谈话情况
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经谈话核实后,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
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至李文亮医生生病住院前,其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
三、李文亮医生发病、治疗、抢救情况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1月12日入住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病房,1月14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病区,1月23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2月7日不幸去世。
组织抢救的医生说,李文亮医生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没有想其他任何因素,就是想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医生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医生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据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讲,从李文亮医生病案看,医院治疗比较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医生或其家属意见。
四、李文亮医生去世后抚恤、善后情况
李文亮医生不幸去世后,武汉市中心医院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抚恤、善后工作。2月7日下午,市中心医院领导分别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进行休养。
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已全额发放了工亡补助金,核发了丧葬补助金。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医生家属赔付了捐赠保险(针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医生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以上捐款均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有李文亮医生。
五、工作建议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国家监委调查组
2020年3月19日
情况通报
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英雄的武汉人民团结一心、顾全大局、顽强斗争,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广大公安民警将继续与全市人民一起,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克时艰,坚决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