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院士与杀人刀
无疑,高福院士处在了疫情舆论的风口浪尖。尖到:尸位素餐、贻误战机、误国误民、民族罪人、历史的耻辱柱!
焦点很简单:他确实在疫情初期说过“不会人传人” ;但包含他名字的论文(关键发表刊物还是国外的——所谓国际的),确定会“人传人”。当然,技术角度看,发论文的时间和疫情初期有时间差,可以证明他并非故意为之。
严谨的技术角度看,他去武汉调研时,确实没有“人传人”的证据,他无法得出该病毒“会人传人”的技术结论;但严谨的学术角度看,病毒状况不明确时,得出的该结论,一定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术结论。
需要弄清楚技术结论与学术结论的差异:技术结论,一定是包含有技术前提和技术流程下的技术结果的定论;学术结论,一定是包含学术框架(理论)下有现有技术条件的结论加上未知条件下的技术未知(黑箱空间条件下)可能的逻辑推理结论。
因此,高福院士早就应该可以得出现在被事实论证的疫情可以“人传人”的学术结论——至少是有可能,因为,他不是李文亮这样的眼科医生层次的医务工作者,也不等同于张继先主任这样的防疫骨干力量,他是院士!
院士也者,学术之佼佼,象牙之塔尖啊!再给他加上一个秤砣——中国疾控中心主任!
无疑,院士若给个结论——文章也好,舆论露面也罢,他给出的应该是个学术结论,而不是一个技术结论——当然,不否认他一定条件下——情势或只是需要技术结论的场景;但情势或技术场景不对了,只给出技术结论——那就是所谓人无完人!
人当然一定是无完人,院士也是人,所以,院士也可以是沽名钓誉的院士!但实话:这个逻辑不通!因为要负文责的关系,我确定这个逻辑关系也不通。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若说要高福院士担责,死了几百人,他担不起。给他一把杀人刀,去捅死这几百人,以他这文弱的书生,没捅完就累死他了!而且——可以确定,死亡的数字,不管你愿不愿意,期不期望,都暂时不会停顿。
高福院士是要担责的——我已经给出了他要担责的技术理由!但这不能得出他不该成为院士的结论;也得不出他不具备院士能力的结论。
如果我瞎估估不错,这个中国疫防中心主任的名衔下,需要担责——而且必须担责!
问题又来了,高福肯定是出错了,但是,是因为他是院士的学术能力出错而担责呢,还是因为中国疫防中心主任的能力不足而担责?
我相信,问题出在人上——但绝不仅仅是人,而是一个与人有关的一个关联度和关联方式上——与院士的名衔和XX官衔也脱不了关系!
一介草民,不该谈论庙堂之高!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也不妨作为我掩盖的抵挡。
许黎明 2020-02-11 金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