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一号文件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面摘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涉及脱贫攻坚、人居环境、乡村产业、农村改革等诸多方面。(新华社)
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工业化道路不断的向前迈进,经济出现强劲的势头。城市和农村的差距不断的拉大,城镇化率20年来提高20%。经济出现了一边倒的倾向,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城市发展步伐加快也导致了农村停滞的现象。2004年,国务院首次发布“三农”发布一号文件,将“三农”问题列入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
重视新常态下中国的“三农”问题,首先要给予政策鼓励,农村改革的主体是农民和土地,要保障农民能够享有一定的权利。十八大以来,解决土地问题的一个重要创新就是“三权分置”,这保障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经营权的权利。只有让农民有更多的收益,才能更多的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还需要化解产能过剩和短板的问题。
其次,人才支持是发展的条件,农村改革需要推陈出新就要不断注入新的技术和人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解决农村问题就要不断的更新技术,从根本上解决成本问题。同时引入人才,运用创新理念找准农村发展的着力点。
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基础,农业发展事关所有人的大事。“三农”问题成为国务院的头号文件是党兴国安邦的大事。振兴乡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大事,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一环,是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