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屏常州微信圈的有这么一条,被汽车拖行的狗。我们捋一捋,事实上按照事件发展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有人开车拖行狗被人拍到发至群里
在这一部分,我觉得无论啥情况,这样处理生命肯定是欠妥的,而且还可能涉嫌危险驾驶。
第二部分:网友群起愤慨,开始人肉,找到了当事车车主电话住址等信息,并且公开于网络
这一部分,这么说吧,人肉的行为满足了一部分的道德制高点,但是他依然是违法行为,哪怕我内心会罪恶的支持一下,但是理智依然告诉我不能人肉更不能把人肉的信息公开于网络。这里,的确是部分网友错了。
第三部分:当事人车主或者当事司机还有别的人跳出来澄清道歉且由于网友大量骚扰去报警
接第二部分,网友人肉后公开,再到骚扰,这已经愈加错误了。不过我更要点两个个问题。
1、车别乱借是有道理的
2、因为怕狗咬人(不是疯狗)所以把绳子系上汽车(只认父母你怎么安全系上的...)拖行,这样的理由,我无力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