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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小说》找女儿

龙的耳朵 最后编辑于 2019-02-15 0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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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小说》找女儿

   文/杨仲兴

老伴去世后,张婶和女儿相依为命,一刻也不分离。

一早,张婶带着女儿去买菜。快过年了,菜场上人声鼎沸,拥挤不堪。张婶好不容易买好菜,女儿却不见了。死丫头,一定又遇见老朋友了。张婶不介意,知道女儿认得路,一会儿会自个儿回家的。

中午开饭了,女儿还没回来,张婶坐不住了,丢下饭碗,到菜场周边转了一圈,找遍了菜场、超市的旯旯旮旮,转眼间天将黑了,仍不见自己的“心头肉”,张婶感到又饿又冷,急得六神无主,心急慌忙掏出手机报警:菜场回家路上,我女儿丢失了。哦,3岁,扎冲天辫子,穿红底碎花棉袄。警察,求你了,快帮我找......

警察兵分两路,一路赶赴菜场周边寻找,一路查看当地视频搜索,忙乎到半夜,也没发现扎冲天辫穿红底碎花衣的小女孩。情况紧急,警察只好找张婶进一步了解详情。见到警察空手而来,张婶大失所望。没等警察开口,嚎啕大哭:囡囡啊,你都3岁了,相当于28岁的成年人了,怎么认不得回家呢?妈想你啊!嗚......警察摇头,哭笑不得。

翌日,警察登门,递上一纸: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拘留三天。“轰”! 张婶脑中一片空白,又急又怕,猝然倒地。

快,先送医院。警察吩咐警车司机调转车头。

张婶醒来时,看到一名年轻女警守护在病床边,惊得一骨碌起身:不是说春节在局里值班吗,大老远从溧阳赶回来干吗?

得问你!女警跺着脚,挂着泪大吼:你真糊涂,真丢人,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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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评论

  • 谢谢谢谢各位老师关注。
    2019-02-17 21:13:05 0回复
    0
  • 原来是狗
    2019-02-15 14:02:53 0回复
    0
  • ‘张婶嚎啕大哭:囡囡啊,你都3岁了,相当于28岁的成年人了,怎么还不知道回家呢?妈想你啊!嗚......’读到此应明白,指的是宠物狗,结尾女警是张婶亲生女儿。

    该小说反映的主题是抨击当今社会为了猫狗等宠物乱报警,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陋习。同时也抨击一些人爱狗胜过爱父母爱儿女的变态心理。为
    了一条狗的安全,不惜惊动警方,难怪张婶女儿说她妈糊涂、丢人。
    此类亊如今甚多,如今年1月4日“常州日报”A3版“狗丢了,居然报警说女儿丢了”。
    2019-02-15 10:00:58 0回复
    0
  • 这个“心头肉”是指的小动物么?
    2019-02-15 09:10:58 0回复
    0
  • 那是老太心目中女儿幼时的样子吧
    2019-02-15 08:32:10 0回复
    0
  • 不大明白
    2019-02-15 08:09:0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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