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要依法 行人当自律
浙江温州交警制止“低头族”在斑马线玩手机,以免发生交通伤害亊故,其本意没错,但给“低头族”开罚单,道理上讲,有点不合情理,从执法角度看,也是无法可依。迄今为止,对违规行人罚款规定只有一条有章可循,即两次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没标明低头玩手机也属违章。事实上,低头族走斑马线並没有妨碍车辆通行,哪来的罚款之理?交警给“低头族”罚权,倒有违法之嫌疑。若任此执法,我担心会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权,引发众怒。
笔者不赞同交警给“低头族”开罚单,並不是容忍、赞同“低头族”可以无法无天,肆意横行。相反,对无视交通法规,干扰交通秩序的“低头族”必须给于惩罚。罚款是一种警示,目的是要大家明白,不光是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特别是“低头族” 也要遵守交通規则。
如今,手机除了通话,功能日趋多样化, “低头族”对它已越来越依赖,边走边看手机现象随处可见。扭转这陋习,光靠罚款难以奏效,只能在加强宣传力度上下功夫,重要的是宣传形式要创新。建议釆取灵活机动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如人流集中的公交车内电视、路边和商场大屏幕视频,应少播些连篇累牍的商业广告,插播些边走路边看手机引发车祸的恐怖实况,给人以感同身受的震撼,促使“低头族” 引以为戒。其次,政府部门应责令公安、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联合行动,齐抓共管,营造人人遵章守纪的社会风气。特别是学校,现在拥有手机的学生比比皆是,学校更应敦促学生遵章守纪,告诫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中小学生走路不要看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