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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须“有形之手”治理

龙城琪琪 最后编辑于 2025-01-17 11: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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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被称为大数据时代算法时代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使用数字平台来满足衣食住行的需求已十分常见但是在数字技术赋能用户的同时也越来越凸显一些数字平台算法机制的问题比如笔者作为经常网购者在享受到数字平台的算法推荐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感受到“大数据杀熟”等算法的掣肘若单纯从计算机技术的角度看算法算法只是根据指定计算将输入数据转化为输出结果的一套编码程序然而在广大用户群体的使用和注意力的加持下算法已经与流量和消费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平台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可以说如今数字平台的算法机制是技术与人的复杂混合物作为普通用户的我们对复杂且不透明的算法难以具有技术专家一样的认知和理解面对算法黑箱的“暗中操作”天然处于弱势往往是被算法逻辑所驯化遭遇到价格歧视信息茧房等不公待遇


那么如何恢复用户消费的主体性而不是被商家和数字平台“牵着鼻子走”在实践中一些具有灵活能动性的用户进行了对抗算法的“抗争”比如留言某款产品太贵长期不登陆某个平台账号不打开某款APP、长期不消费甚至注销账号或卸载APP过后再登陆往往可以收到平台分发的“回归”打折券新用户福利低价优惠等或者用户主动比较同款产品在不同数字平台的价格留意不同数字平台“反馈”用户的折扣活动等这是用户个体充分发挥理性思考和选择能动性并且善于使用媒介工具获取所需信息的结果当用户的这种行为形成一定规模或者引发舆论关注后甚至能够影响平台系统层面的设计变化和平台算法机制修改这是一种用户与数字平台之间相互缠绕和循环的“驯化”与“反驯化”但是不是所有用户都具有一定的媒介素养能够将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个人需要用户与数字平台之间的互构关系充满着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损害了用户作为消费者的正常权益消耗了用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将用户正当的需求异化为与数字平台斗智斗勇的博弈


面对数字平台算法机制所带来的冲击影响仅靠用户采用切断连接或弱化连接来“反抗”算法寻回自我主体性或者利用数字技术以算法对抗算法“反向驯化”平台整体而言这些做法都是偏消极的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以落实平台责任为抓手建构算法治理细则完善算法审计框架指导和算法价值伦理评估“用户为中心”作为算法设计的核心原则融入算法系统同时引入对抗性算法策略对平台算法实施动态化、常态化的监管最终实现人机关系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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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 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
    2025-01-18 10:18:5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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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活在社会体系之中,就会被体系裹挟。大数据的影响只会越来越大。
    2025-01-17 14:25:4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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