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薪满”意足不带“忧酬”回家过年
无所求
正在巴拉圭亚松森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4日通过评审,决定将“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人民日报12月5日)
下下下下下下下下周二就是除夕了。“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最深厚的传统,“拿到薪酬,回家过年”是当前中国数亿农民工最迫切的期待。12月2日,江西省委书记尹弘在南昌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下访接访中,认真倾听农民工代表反映在南昌市西湖区某楼盘项目务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后,当即要求省、市人社部门和西湖区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年内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农民工薪酬能否及时拿到手,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与尊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关系到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出门打工拼搏的农民工基本都是家庭的顶梁柱,老年父母等钱看病买药,妻子等钱料理家用打理年货,孩子等钱缴纳学杂费伙食费。事非经过不知难,但可设身处地想想,农民工拿不到薪酬对于整个家庭来说影响多么大。现在“年关”渐近,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下访接访,倾听民众之心声,了解群众之急难,出硬招,求实效,切切实实维护农民工的薪酬权益。
劳有所得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无不赋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宪法、学习宪法,就要尊崇宪法、遵守宪法。拖欠农民工薪酬,使劳动者劳有所得难以兑现,无疑是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要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要联系社会实际运用宪法精神扭转拖欠薪酬困境,把拖欠农民工薪酬事项提升到法律层次果断加以解决。
拖欠农民工薪酬之“顽疾”由来已久。经过各级相关部门多年下大功夫依法治理,情形显著好转。但仍未完全“治愈”,尤其在建筑领域“旧病复发”依然多见。农民日报12月2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集中公布了10家欠薪失信企业名单,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上海宝山区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2月2日公布了各街镇(园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地址及电话,劳动者如被拖欠薪酬,直接打电话或到街镇反映。
解决拖欠农民工薪酬要未雨绸缪紧盯不放。在岁末未至、工资结算高峰未到之际,就要关注督促农民工薪酬支付问题。今年9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汇集对比,对全省990个建设单位三个月内未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的在建项目及全省213个施工总包单位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1337个管理人员考勤到岗率不达标等在建项目实施预警,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仅剩18家建设单位、46个项目未完成整改,督促12月31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彰显了社会治理能力。
在春节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切切实实解决好这件实实在在的民生大事,让农民工“薪满”意足不带“忧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