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辛勤的“候鸟”成为幸福的“留鸟”
无所求
候鸟随季节不同周期性进行迁徙,留鸟生活在一个地区不随季节迁徙。随着我国环境的保护与改善,近年人们发现许多候鸟成了留鸟,如留在新疆阿尔金山吐拉牧场的黑颈鹤,留在银川的太平鸟、斑嘴鸭,留在山东黄河三角洲的东方白鹳、黑嘴鸥。候鸟迁徙固然壮观,可是体能消耗极大,路途中更是险象环生。良好环境能让候鸟成留鸟,那是候鸟的快乐。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除了经济社会波澜壮阔的飞速发展令世界惊叹,还有岁尾年头浩浩荡荡的春运、汹涌澎湃的人流让世人瞠目。那就是数亿农民工“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因此农民工不但被称为“老黄牛”“螺丝钉”,也被称为“候鸟”。他们离开家乡、告别亲人,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迁徙,像候鸟一样在城乡之间徘徊,为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海外版11月23日)
《意见》共有十四条,归纳起来三大事项。一是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二是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三是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其中重要事项之一是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奔波的“候鸟”成为安居的“留鸟”。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其中引人注目的一项就是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这一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就是要让没有本地户口但有居住证的人,在子女上学、参加高考、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待遇)跟本地居民一样。这也是让农民工“候鸟”成为打工地“留鸟”的政策环境。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进了城能留下,“候鸟”成“留鸟”,是许多外出务工农民的期盼。《意见》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是对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这项工作牵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破除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过程中的堵点卡点。破除这些堵点卡点也就是加长社会幸福源泉的短板,提升社会整体的幸福感。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十四条,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把农民工服务的全面保障工作做好做实,让所有辛勤的“候鸟”成为幸福的“留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