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男子汉大丈夫所特有的一种气概,也许是因为我天生有傲骨,我从不轻易服人,那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情况更是绝无仅有。毛娃,却使我佩服,使我第一次竖起大拇指,使我第一次咂起了嘴。
我认识毛娃是在1978年,那时他刚初中毕业,平凉城举办第一次陕甘宁中学生作文竞赛,毛娃毛遂自荐参加比赛,我知道毛娃数学成绩比较差,中期成绩26分,期末成绩30分。在四个初中班级中很难发现这么一个人,个子不高,性格内向,眉毛稀疏,两个耳朵紧贴脑门,笑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挺醉人的小酒窝。
作文竞赛的结果很快出来了,他的成绩比我多2分,获得三等奖,我也是三等奖。我的三等奖排在末尾,我看榜的时候毛娃也在看,毛娃牙齿压住嘴唇,没有说话,毛娃平时上课也不发言,也不同其他同学打招呼。第二次作文竞赛时,他得了优秀奖,我还是三等奖。他走过来同我说话,拿给我一根“天津麻花”,说是他姥姥从天津带回来的,麻花吃起来很脆,我们两坐在灯光球体育场交谈了半个小时,他的话匣子打开了,滔滔不绝,把个作文构思内容说得津津有味,好像在我的心灵上下了一场春雨。
后来他转学去了苏州,也时常给我写信,一封信写四五百字,邮票贴八毛钱。高中门房传达室黑板上有我的粉笔名字,我知道毛娃写来信了。
在苏州那边,数学成绩达到72分,语文成绩91分,高中化学87分。这一切缘于毛娃的刻苦努力,他一定是我学习的榜样,他已经走在我前面了,起码在学习成绩上遥遥领先了。
偶然一个暑期,他回来看我,给我带来十根“天津麻花”,我接过麻花捆子摆在桌子上,去食堂要了两碗羊肉泡,招待了毛娃,并希望他能接受我的挑战。现在失败者是我,而他却没有一丝嘲笑的意思,一丝骄傲的味道,有的只是依旧的淡静,依旧的笑脸。
毛娃,于是成了我学习的目标,我真正佩服了他。
现实生活中的竞争是无止境的,毛娃,我很佩服,但不是永远佩服下去,人应该有自己争取胜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