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诗词押韵七规
中国学文化卷诗词册评论篇
安 文
格律诗押韵,既要有根据,还要遵循一定规则,归纳起来主要是七个规则。
1、偶数句押韵。格律诗是二四六八句押韵,绝句是二四句押韵。无论律诗还是绝句,首句均可押可不押。一般来说,五言诗首句不入韵为常见,七言诗首句入韵为常见。
2、只押平声韵。格律诗正例是押平声韵,而只能押平声韵,这几乎是一条死规矩,事实上以格律诗的体例,假如押仄韵会感到非常拗口,所以古人都能自觉遵守这一规则。
3、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古诗(古风)允许中途换韵,但格律诗一般不允许。
4、首句入韵诗,其首句的韵脚可邻韵。由于第一句押韵与否是自由的,所以第一句的韵脚也可以不太严格,用邻韵也行。有个好听的名字-"孤燕入群"。这种首句用邻韵的风气到晚唐才相当普遍,宋代更成为有意识的时尚。若不押韵時,限用仄声字。
5、不允许一个字重韵。
6、不可撞韵,律诗中第三句。
7、做到韵脚分明。不可大量连续使用同音的字做韵。
以上所述律诗用韵的严格性,主要为说明古代律诗。今天如写律诗,可不必过于拘泥古人诗韵,也可不但首句用邻韵,就是其他的韵脚也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谐和,都可以,所谓标准自在人心,各人所求不同,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