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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不应被“商业化”

pppara 最后编辑于 2024-10-25 18: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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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不应被“商业化”

作者:十八籽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发文质疑高校法学教材内印不少二维码,需扫码付费后才能获取相关信息。对此,出版社回应称二维码资源为拓展性资源,使用正版新书的读者可以免费试用。尊重作者版权和合法权益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此高昂的二次收费无疑是对知识传播的阻碍。教材是为了传递知识,不应被“商业化” 。

首先,教材本身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为学生学习知识提供了权威的途径。但教材中设置的如此多的收费点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也限制了知识的传播。面对高昂的额外收费,一些渴求知识、拓展眼界的人被拒之门外,求知欲也因付费门槛而败退下来。花了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阅读权益,看不了完整的书。二维码收费点的设置限制了购买人群,事实上也阻碍了知识的传播。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很多购买二手书的读者。二手书不是盗版书,也是正规渠道购买的,理应享有和新书一样的阅读权益,不应再二次收费。二手书的使用一方面促进了书籍资源的再循环,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做到了物尽其用。另一方面降低了阅读门槛,扩大了阅读群体。而如今出版社对二手书使用者权益的限制,不利于教材的循环使用,使购买者每次都要购买新书才能免费使用二维码资源,限制了教材在高校内部的多次流通和循环使用。

最后,教材上二维码的设置虽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知识拓展的途径,但是二维码收费内容有待商榷,性价比还有待提升。  既要有该有的内容,也要让购买者买得值,用得便利。随着科技的进步,未来不一定需要二维码才能获取拓展资源,公众号、小程序等一些方式都可以丰富读者阅读体验、拓展知识来源。

总之,教材不应被“商业化”,应该体现社会公益价值。多点心思革新,少点“增值业务”,相信出版社可以越做越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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