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史之十二:习仲勋和常香玉之二
中国学文化卷现代册戏曲篇
安 文
习仲勋拍板决定陈宪章陪同常香玉入朝演出
“常香玉”号战斗机飞赴朝鲜战场时,艺术家常宝昆慰问志愿军不幸牺牲,对常香玉触动很大,和陈宪章商量后,她决定向上级提出赴朝前线慰问的请求。
陈宪章解放前曾在三青团工作过,尽管没反革命事实,但还是引起一些人警觉,具体到赴朝慰问演出这样重大的政治任务,陈宪章能否随团赴朝就让有关领导颇感为难。陈宪章开始被允许,后又被拒绝,常香玉想不通,于是在1953年3月16日给周扬写信,说:我的爱人陈宪章曾在一九四三年以前在反动派三青团做过三年工作,我们结婚后他就脱离了。我爱新中国,我爱共产党和毛主席,当然他应该向政府把历史彻底交代清楚,为此他不去,我当然毫无意见。不过领导上在事前并不是这样谈的,说是为了修建香玉剧院,说是建筑很重要不叫他去,而我总认为朝鲜的工作是重要的,我不同意。原因是自香玉剧社成立以来,全部的工作都是他领导。我是社长,他是副社长,但我是只演戏不做其他工作的。赴朝慰问我认为是我最具体的爱国表现,更是一件大事,我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宪章又确实是我一个最得力的助手:我的工作靠他安排,我的生活由他护理,我的学习由他帮助,我的讲话稿和所发表的文字又都是靠他写的,所以从剧社工作上他是执行副社长,从我个人的工作上他是我的助手。为了要把这次的工作尽力做好,所以当时我曾提出来,叫宪章不搞剧场参加赴朝工作。后来,文化局才提出不叫宪章去,是他历史没作结论的原因。但张局长和陈若飞科长的谈话,互不一致,使我思想上很不明白:因为第一次在西北决定赴朝时,剧社只有五个人,是包括宪章在内,宪章并曾主动提出了他的历史问题,领导上仍是决定他去。第二次在北京会演时,决定去四十三个人赴朝,又决定他去的,没有什么问题。在政务院给毛主席和许多次演出时,宪章也曾主动提出来他的历史问题,经西北的干部和政务院保卫机构联系,仍决定叫宪章领着去演出,这些都没有问题,我问他们,他们说曾提出过保证。但这一次不叫宪章去,我当时无法想明白这个问题。
周扬收到常香玉信,征得文化部批准和公安部同意,1953年3月22日,周扬将常香玉的信转给习仲勋,并写上自己意见:“仲勋同志:常香玉来信,请阅。关于她爱人去朝鲜的问题,已商得中央公安部同意,允许他去,并已电话告西北。特告。”最后,身兼中宣部部长和西北局书记的习仲勋拍板批准香玉剧社编入中国人民赴朝鲜慰问文工团第五团(即西北大区慰问团),常香玉任副团长,陈宪章担任豫剧队队长,一同赴朝慰问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