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后,被告是不是必须得答辩?什么样的咨询都有,最近有人咨询我:他是原告,起诉到法院了,经过15天之后,还没有收到被告的答辩状,问我是怎么回事?并问,他是不是可以催问法官,并通过法官要求被告必须尽快答辩;或者他是不是可以直接跟被告联系,要求被告必须答辩。
咨询我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这我就比较理解了。在老一辈人的观念里,恶人是不会先告状的,先告状的人——也就是原告,一定是有理的人,也一定是应该赢的人;而被告,则一定是理亏的人,一定是应该无条件的配合原告、应该无条件的答辩、应诉的人。
然而,法律上并非如此。首先,官司的胜败的结果,未必对原告就一定有利;而且,对原告的起诉而言,被告不是必须要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被告完全可以在庭审时当庭口头答辩,甚至,被告可以压根不用出庭应诉、也就是压根不用理会原告的起诉。
所以,原告要想胜诉,不是要靠寄希望于被告一定出庭去对质、去对有关事实进行自认,而关键的还是要靠原告自身的事实理由是否充足、证据是否充分,要达到即便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也能够依据原告单方面的证据来判决原告胜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