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克:什么是真正的好老师之三
老师:天赋型VS “方法”型
安 文
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老师:一种是天赋型的,另一种则为学生设计学习课程,以方法为主。教书是一种天赋才能,天生的老师可自我改进并成为更好的老师;以方法为主的老师,则有一套几乎人人适用的学习法。事实上,天生的老师再运用一点教学法,就可以成为伟大的老师,也可成为无所不能的名师。不管是在大讲堂上课、小组教学、教初学者或是指点已相当精进的学生,都能愉快胜任。
苏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师的魅力,而埃尔莎小姐则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苏菲小姐让学生豁然开悟,埃尔莎小姐则教给我们技能;苏菲小姐把梦想传达给我们,而埃尔莎小姐引导我们学习——苏菲小姐是教师,而埃尔莎小姐则是利用教学法的人。
这种区分并不会使古希腊的先哲——如苏格拉底——大为意外。传统上,苏格拉底亦被称为伟大的老师。对此称呼,他应该没意见。但是,他从没说过自己是老师,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利用教学法、引导学生学习的人。
老师教的不是“学科”,而是“学习方法”。苏格拉底的方法并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学的方式”,一种特别设计的学习法。苏格拉底对诡辩学派的批评,就因为他们太强调教的一方,并认为老师教的是“学科”。苏格拉底则觉得这种看法没有意义,以为:老师教的不是“学科”,而是“学习方法”,学生从而学到该学科的知识。“学”是有成果的,“教”则是虚假的。这种看法使他成为阿波罗神话中“希腊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过去两千年来,主张教学是可教的诡辩学派,一直是主流。他们最后的大胜利就是美国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条,认为博士学位或是对某一学科的深究,就是教学的先决条件。还好,诡辩学派所能主导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师并不像西方诡辩学派所说的。印度文里的老师就是“宗师”,亦即灵性的导师。这些“宗师”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学成的;他的权威不是出自对某一个大学学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来。同样地,日本人所称的“先生”就有“大师”的意思,也不是单指老师。但在西方传统中,我们却把教书视为一种技巧而忘却苏格拉底的话:“教书”是天赋,“学习”则为一种技巧。直到20世纪,我们才重新发现苏格拉底对“教”与“学”的定义。过去100年来,由于比以前更认真地研究“学习”这个课题,所以才能重新体认苏格拉底的话。
我们发现,学习是深植于每一个人身上的,人类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着一定方法学习的“学习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