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成了身边不少教师和家长热议的“烫手山芋”。
先看一个画面:
我市某初中课堂上,一名略有智障且十分顽皮的男生,有时把手放到前面女生的长发上,有时把手放到自己的裤裆上。无论怎么调座位,他那时常自娱自乐的青春期躁动的“嗯哼”,让全班炸裂。
男生是在学区内接受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家长愤怒,但学校表示,没有权利让他退学。类似这种来学校“躺平”而又影响他人的学生,每个学区学校,或多或少都会有吧。如果老师没有教育惩戒权,任由一只苍蝇嗡嗡一群花朵?
教育惩戒权,是把戒尺还给教师,是给“必须管又不敢管”的教师“撑腰”,是对祖国的花朵迟到的爱。
首先,教育惩戒权能够帮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维护课堂秩序,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没有一定的惩戒手段,难以有效管理学生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环境。其次,适当的惩戒可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责任感和自律能力。这对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发展都有积极意义。再次,合法合规的教育惩戒权利,既能保证教师的教学权威,也能规范教师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当然,教育惩戒权的边界与规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确保操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惩戒要遵循“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不能过度或滥用。恰当的惩戒应该是为了促使学生认识错误、改进行为,而非为了处罚本身。任何形式的惩戒都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基本权利,避免造成心理伤害或身体伤害。语言侮辱、体罚等不当行为应坚决杜绝。在实施教育惩戒前,应尽量与家长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通过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有“戒尺”才能成方圆。教育,从一定程度来说,就是用“戒”尺为孩子们指引成长方向。实施教育惩戒权,希望得到家长支持的同时,更希望赋予教师的这个惩戒权,有力,而越界。
我认为,首要是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使其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能够合理合法地运用惩戒手段。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教育惩戒权的实施透明、公正。如设置校园安全委员会、引入第三方监督等。同时,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及时关注和干预被惩戒学生的心理状态,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心理面对教育惩戒,让惩戒权,有刻度更有温度,真正成为一把爱的戒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