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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原常言道)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新话题

常言道 最后编辑于 2024-08-28 1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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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他说:“大连公安正在为我申报见义勇为奖,需要被救者出具一份证明。一开始我并没想到这个奖,但我现在需要这个称号,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只为我女儿,因为这个称号对我女儿上学会有帮助,所以我现在要站出来争取这份荣誉。”对此,你怎么看?请注意,每周日晚截稿)

即日起,《文笔塔·观点》版每周三出版

8月28日常言道刊发名单:

富贵吉祥、李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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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评论

  • 莫让网络舆论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
    怿怿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英雄之举,大善之行。大连游客柳忠鹏在惊险的浪潮中,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来大连旅游的一对父子的姓名,也拯救了一个家庭。见义勇为奖本是国家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的重要举措,更是对那些在国家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危害时能够挺身而出的“勇士”的必要之举。不让见义勇为者寒心,不让英雄流血流泪,无论事后是选择申报见义勇为奖,为孩子谋优待;或是选择英雄不问出处,大隐隐于世,大家都应理解。

    社会从善如流,见义勇为蔚然成风,保护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美德,善待舍己为人的英雄,正是检验社会良知与文明程度的标志。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相关部门简化见义勇为奖申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环节。柳忠鹏在救人后就获得多方关注,视频照片流出后更是被多家媒体报道,然而在十天后的申报环节却必须被救者出面证明,使柳先生不得不花费时间大海捞针,在网络上求助网友,但试问,难道联系不到被救者就无法申报吗?申报见义勇为遇阻,其实就是老百姓“办事难”之一种,充分暴露出行政管理中的种种弊端,这也是今后必须纠正的一个方面;二是相关平台应实时进行舆论监管,维护网络健康生态。社交平台本应是多元文化碰撞、促进交流和理解的场所,而不是滋养嫉恨和偏见的温床。当前的社会环境、舆论氛围对见义勇为者的挺身而出存在不利的一面,甚至有不少质疑声音,监管部门应对网络恶意辱骂见义勇为者及时禁言,并对极端言论进行通报处理,为见义勇为者编织全方位“保护网”,让见义勇为者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三是政府设置见义勇为奖金鼓励机制,为贫困见义勇为者提供就业扶持和生活补助。柳先生在身为见义勇为者的同时,还是一名爱女深切的父亲,生活坎坷的他为了孩子日后工作学习的优待而选择站出来寻找被救助者,本就更值得尊敬。社会组织应实施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者的机制,通过精准优扶,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新时代新征程上,莫让网络舆论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让正义之花在华夏大地绚丽绽放,还需多部门联合保障,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效应,推动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2024-09-03 11:15: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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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的故事,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善恶美丑;也是一盏明灯,照亮了社会前行的道路。让我们以他为榜样,用善良和勇气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共同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而努力。
    2024-09-02 08:38: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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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慈父之爱子,非为报也。”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勇敢救人后为女求荣誉证明,他的初心并非为了自己获得什么,而仅仅是想为女儿的未来尽一份力。
    2024-09-02 08:36:5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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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尔基曾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父母。柳忠鹏为女儿争取荣誉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在为女儿创造一份光荣,让她能为有这样勇敢的父亲而骄傲。
    2024-09-02 08:35:4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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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如《战国策》所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为女求证见义勇为奖,其举动的背后正是这份浓浓的父爱与对女儿未来的精心规划。
    2024-09-02 08:34: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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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古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见义勇为后,做好事后,应该“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2024-09-02 06:09:2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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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位网友说得好,不要只看到柳大哥救人成功,如果出了意外呢?这句话发人深省。就是说,救人是要承担很多负面后果的,不要因为救人顺利双方无恙就觉得不值一提,也不要认为申报见义勇为称号,一定要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
    2024-09-02 06:07:2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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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他说:“大连公安正在为我申报见义勇为奖,需要被救者出具一份证明。一开始我并没想到这个奖,但我现在需要这个称号,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只为我女儿,因为这个称号对我女儿上学会有帮助,所以我现在要站出来争取这份荣誉。”对此,你怎么看?
    2024-09-02 05:59:1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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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见义勇为奖,被救者出具证明应是“必要条件”吗?

    无所求

      我有4点想法。

      首先,救人大哥柳忠鹏为了有利于孩子上学而申报见义勇为奖,我认为无可非议。即使没有孩子上学这个因素,仅仅为自己图一个美誉,也无可指责。危难之际,有人不顾自己安危,挺身救助他人,这个最重要,这是社会的最大利益。至于救人者选择做“无名英雄”还是做“有名英雄”,这显然不是最重要的。

      其次,见义勇为奖,不应当由见义勇为者自己来申报。被救者或见义勇为受益者首先应当站出来为见义勇为者申报见义勇为奖,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相关公益组织可以根据新闻报道或网络信息通过调查取证进行申报。不知道柳忠鹏救人事迹是否有官方媒体报道过,如果报道过,那么记者一定是调查了解过,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或组织反映。

      又次,被救助者不寻找救命恩人表达感谢之情,可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是交往礼节上的疏忽,而是忘恩负义的道德瑕疵。但忘恩负义的行为对弘扬社会美德具有隐性的破坏作用,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一种损害,应当受到警醒。当然恩将仇报才是最恶劣的,对社会道德体系的破坏是显性的、毁灭性的。

      再次,申报见义勇为奖,被救者出具证明应是“必要条件”吗?我认为,被救者出具证明应当是见义勇为者申报见义勇为奖的“充分条件”,而不应是“必要条件”。否则,如果从火场抢救出来的被救者经抢救无效而去世、永远无法出具证明了,那么冲入火场救人者的行为就无法定性为见义勇为了?

      我们不是一直要弘扬“见义勇为”的美德吗?难道仅仅号召大家积极“见义勇为”就够了吗?相关单位、公益组织、受益者是否要积极主动为符合获得见义勇为奖的行为人申报见义勇为奖呢?
    2024-09-01 22:24:1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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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举无需低调,留名亦是美德

    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以往的道德教育中,除了鼓励人做好事外,潜移默化的也在传播一种思想,那就是“做好事不留名”。其中最为代表的就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雷锋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却名不求名利,没有留下任何的姓名。在这种宣传之下,社会也表达出对“无名英雄”更高的赞赏。好像只有不追求名利的善行才显得动机纯正,才显得道德上无懈可击。

    在如此社会文化背景下,做好事主动站出来的人就很容易被卷入争议,被怀疑做好事动机不纯。因此,当大连救人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以帮助自己申报见义勇为奖时,他首先努力想论证的便是自己的动机。由此可以窥见的是,救人者的一种担忧,担忧自己当初的救人行为会被误解,而自己也会被抨击为沽名钓誉者。

    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勇士,当他们将自己的英勇行为公之于众,以期获得应有的见义勇为表彰时,却显得如此谨慎和顾虑,这不禁让人心感到一丝莫名心酸。

    行善不图名利,是我们树立的崇高道德标准。我们可以将其作为自我追求的目标,但不应强加于他人。见义勇为本就是值得歌颂的事迹,任何形式的表彰都是值得鼓励的。

    根据大连市金石滩派出所消息,在大连海滩救人事件发生后,事发双方都没有报警,派出所也是通过网络得知此事。由此可见,救人英雄柳忠鹏一开始只是默默做好事。后续他认为见义勇为这个称号以后会“对女儿上学以及未来的仕途”有所帮助,这样的理解也是人之常情,毫不虚伪、十分朴实。

    柳忠鹏的勇敢救援值得肯定,选择是否公开自己的善举是个人的权利,不应与道德评价挂钩。做无名英雄也罢,做获得表彰者也罢,每种选择都合理,都应得到理解和尊重。善举无需低调,留名亦是美德!
    2024-09-01 13:41:3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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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报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行为人所在单位,应当主动及时地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报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告知见义勇为行为人享有申报的权利。
    申报时限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09-01 10:45:3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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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女求证,无可厚非

    万众一心

    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只为获得见义勇为证明,为女儿的未来助力。此举一出,引发热议。在我看来,柳忠鹏的行为“为女求证,无可厚非”。
    见义勇为,本就是人性光辉的闪耀时刻。柳忠鹏在大连金石滩快乐海岸,不顾自身安危,冲入海中救起一对父子,这一行为无疑是勇敢且令人敬佩的。在那个紧急的时刻,他没有丝毫犹豫,心中只有救人的信念。这种纯粹的善举,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珍视,更是人性中善良与勇敢的生动体现。
    而当他为了女儿站出来争取荣誉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位父亲的担当与爱。作为父母,谁不希望能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铺就一条更加平坦的道路?柳忠鹏的诉求并非出于自私,而是源于对女儿深沉的爱。他不图名、不图利,只希望能为女儿的上学之路带来一些帮助。这种朴实的愿望,让人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力量。
    从社会层面来看,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支持和激励是必要的。见义勇为精神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它代表着正义、勇敢和责任。当人们看到他人处于危难之中时,能够挺身而出,这不仅拯救了生命,更传递了正能量,激发了社会的善良与正义。给予见义勇为者应有的荣誉和尊重,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肯定,更是对全社会的一种激励和引导。通过表彰见义勇为者,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种行为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也能勇敢地站出来。
    无论是申报见义勇为奖,还是为其家人提供优待政策,只要合法合规,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们不能因为柳忠鹏为女儿争取荣誉,就否认他的救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也是构建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只有当人们知道善举会得到认可和回报时,才会更加坚定地践行善良与正义。当“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成为社会的常态时,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总之,柳忠鹏“为女求证”的行为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他的善举和担当值得我们敬佩,他的父爱和责任同样值得我们点赞。让我们以更加包容和积极的心态看待这样的行为,共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构建良好社会风尚而努力。
    2024-09-01 09:00: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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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人不图功利 好人当有好报

    近日,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他说:“大连公安正在为我申报见义勇为奖,需要被救者出具一份证明”,他称“我 现在需要这个称号,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只为我女儿,因为这个称号对我女儿上学会有帮助”。本人认为,救人不图功利,好人当有好报。

    这位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冲进海里,施救正在海里挣扎的父子俩的大哥,其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的善举其意义非同小可:其一、如果不是这位柳大哥的施救,不仅毁灭了这个原本幸福安宁的家庭,而且这个家庭相关的两个老人家的生活及精神也将受到难以想象的创伤;其二、柳大哥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的壮举,活生生地给现场人员演绎了社会上“还是好人多”的事实,传递了正能量;其三、给在场看热闹的青少年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诫青少年,在他人有难时应挺身而出,这是做人的本质,对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积极影响。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为弘扬正能量,各地政府建立了见义勇为表彰机制,除了对见义勇者本人在就业、医疗保障、出行服务方面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外,还明确规定对其子女上学方面也能享受到优惠待遇,这是政府为弘扬正气的激励之举。这位救人大哥救人之后.:,便悄悄地消失在人海之中,并没有要求被救者给予回报,这正是他所说不求名、不图利之举。柳大哥现在寻找被救者要其出来证明,以取得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对自己女儿上学有所帮助,是合情合理的事。善举者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得到他人及社会的认可与帮助,帮助他人快乐了自己,可引导更多人乐于行善。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做好事者未必想要什么回报,但我们应该让做好事者有好报,只有这样,好心人才会层出不穷,义善之举才能蔚然成风,我们发自内心地赞同传统的利义价值观,我们更应该欣然接受施恩之后的回报。只有这样,这种神圣而美丽的中华民族精神与传统美德才能光而大之。
    2024-08-30 15:42:1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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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谢分享!
    2024-08-30 10:44:1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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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L
    背串啦!
    小编:这篇比较详细介绍柳忠鹏救二人,寻找被救者,又想今后准备做个直播带货主播,以三农为主,传播正能量的文字,是不才我的文字,怎弄到了"万众一心"笔下了啊,哈哈哈,
    我担心会不会又弄到"众志成城"的浮签上呢?

    莫非是小编的电脑程序"感冒"了?我这有"感冒灵颗粒"和冲剂呢,一服就灵哦。
    2024-08-29 19:34:0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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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搞笑,都要申报见义勇为奖了,还要什么证明来证明一下吗?当时肯定有报道啊,又当又立,卡人也不是这样卡的吧
    2024-08-29 11:45:56 0回复
    0
  • 如果是事实,即使没有被救者的证明,也应当可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吧。
    2024-08-29 09:07:56 0回复
    1
  • PAL
    这个不是我的点评。
    希望小编们把我写的审核通过吧,因为我写的比较详细。
    2024-08-28 21:03:53 0回复
    0
  • 如果当做案件对待总有办法,警方应该要更加主动服务好见义勇为好市民正能量行为的宣传工作
    2024-08-28 19:17:08 0回复
    4
  • PAL
    要面子和爱慕虚荣是想把自己放到舞台上,想设计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形象。这需要对生命和活着很有激情才行。
    生命力的流失枯竭是什么都不想了,最后自己也不想存在了。
    2024-08-28 17:21:20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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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人的时候相信当事人肯定是没有那么多功利的想法的 我觉得被救人应该站出来为其正名
    2024-08-28 14:46:3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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