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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防诈,勿让用户“躺枪”

最后编辑于 2024-08-11 2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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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不少手机用户遭遇了突如其来的停机风波,原因竟是系统监测到了“涉诈”异常,要求用户进行二次实名认证以恢复使用。运营商的解释是“为你好”。诚然,在诈骗手段翻新、骚扰电话频发的当下,加强安全防护、保护用户免受经济损失的初衷值得肯定。但问题在于,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否过于简单粗暴,是否真正考虑到了用户的实际体验和权益保障?

  通信公司通过先进的风控模型监测涉诈风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网络安全防线。该模型能精准捕捉包括长期未使用、话务异常、异地开卡、频繁更换终端等风险信号,甚至能识别与诈骗活动相关联的通信行为。一旦触发风险预警,系统便会自动采取停机措施并要求用户验证身份,以阻断潜在诈骗风险。

  然而,技术的双刃剑特性不容忽视,误判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正常用户无辜受牵连,承受不必要的停机困扰和损失。这种“保护”误伤不仅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公众对技术防控手段的信心。此外,二次实名认证作为加强安全防护的一环,其执行过程却往往繁琐冗长,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手机的突然停机可能直接阻断用户与外界的联系,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更为关键的是,运营商在采取停机措施时,往往未能充分告知用户停机原因、恢复流程及可能的影响,导致信息不对称,加剧了用户的不安和不满,进而影响了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

  打击电信诈骗不仅是电信业的责任,也是公民的义务。但维护公共利益必须明确划定界限,以确保不侵害个人的正当权益。用户和通讯公司基于电信服务合同而建立关系,无正当理由停机应属违约,《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运营商作为公共用户服务单位,不得假借保护用户权益之名,行侵犯用户权益之实,运营商擅自停机显属违法。《电信服务规范》明确要求,对用户暂停或停止服务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运营商如未尽到此项通知义务擅自停机,就违反了该规范。此外,若用户在多次积极配合认证后,仍遭遇运营商的强制停机,这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禁止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强制交易的原则。

  面对电信诈骗的严峻挑战,运营商应持续优化风控模型,减少误判率,并加强用户沟通与信息披露等,确保在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充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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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评论

  • 打击网络诈骗要持之以恒。
    2024-08-12 15:28:42 0回复
    0
  • 无差别躺枪的用户
    2024-08-12 09:37:1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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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躺枪
    2024-08-12 09:32:3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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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理。
    2024-08-12 08:19:5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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