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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有责”,网民“有招”,让网络暴力“无门”

无所求 最后编辑于 2024-08-09 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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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有责”,网民“有招”,让网络暴力“无门”


无所求


  据北京大兴公安官微消息,近日接群众举报,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有网民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信息。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女,29岁)抓获。经查,该人恶意编造信息、公然诋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大兴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贺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光明网8月7日)


  有法必依,网络“不在法外”。贺某某诋毁他人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相关条款可多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皆在其列。在这么多涉及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法规面前,贺某某作为一个成年网民,要说不知法、不懂法,那是骗不了人的,也是蒙骗不过去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等待贺某某的,必将是应有的法律惩罚。


  治理网暴,斩断“按键伤人”。为了高效治理“按键伤人”的网络暴力现象,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部防治网暴的专门法规已于8月1日起施行,而且早已进行了广泛宣传。《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贺某某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俨然属于网络暴力信息。《规定》设置了全方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斩断“按键伤人”的一把利剑。


  平台“有责”,确保网民“有招”。我国已有10多亿网民,网络普及程度相当之高。网络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家园。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权益,既要有法可依,更要网络平台有法必依,还要依靠广大网民依法维权。这次发现犯罪嫌疑人贺某某网暴行为的是网民的举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网民群众治理网暴很重要。但是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平台,基础性和主体性的责任更加重要。《规定》压实了网络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识别处置等制度,要方便网民举报及取证,方便网民自我保护“有招”,为网民提供操作简便、快捷有效的自我保护功能。


  8月1日《规定》实施以来,网络暴力现象明显收敛,网暴治理效果显著。我们坚信,在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全体网民共同努力下,坚持《规定》的“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原则,必能实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目标,让网络暴力“无门”,让网络空间更清朗,让网民冲浪更舒心,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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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评论

  • 严格执法是关键。
    2024-08-08 16:49:57 0回复
    0
  • 博主评点十分到位。
    2024-08-08 15:44:0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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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网络暴力“无门”
    2024-08-08 09:17:4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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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斩断“按键伤人” 说得生动
    2024-08-08 09:08:0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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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是透明的,“按键伤人”终将伤自己。
    2024-08-08 08:53:2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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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好象有人管,好象没人管,又好象管不了。
    2024-08-08 07:04:5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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